明德先生:在年轻人集体断供的事情上,不能欺负老实人!
在聊这个话题之前,我先讲个案例:
我想买一台电脑,但是兜里钱不够,于是我用花呗支付了全款,然后按12个月分期还。
花呗在我没收到电脑之前,就把我买电脑的钱全部付给了厂家,然后厂家卷钱跑了,没有钱组装电脑了。
我通过花呗预付了一台电脑的钱,连电脑的壳都没看见,花呗却逼着我按月还钱,这合理吗?
这当然不合理!
如果花呗敢这么搞,信不信,我们分分钟都能把马云整破产?
现在回到房子的问题上:
你把电脑换成房子,
把电脑厂家换成开发商,
把花呗换成银行,
是不是毫无违和感?
老百姓凑了6个钱包付了首付,用三代人毕生的积蓄买房子,银行本来应该在交付房子之后,才能把全款付给开发商,现在的问题是,房子烂尾了,钱还被卷跑了,这个责任还要购房者自己承担,这合理吗?
这当然不合理!
无良开发商和银行的锅,不能让老百姓来背!
如果你们要讲法律,我也讲点法律:
我跟某企业签了合同,买了它100万的货,我付了钱,他没有给我交货,反而卷着钱跑了,请问这是不是诈骗?
那你开发商,我给了你全价的房款,你给了我烂尾楼,这是不是诈骗?
可你看到几个开发商,因为烂尾,被以诈骗之名起诉过?
没有!
不能欺负老实人,
因为把老实人逼急了,
也是会反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