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红:教惩结合,罚当其责——从疫情期间两起大学生翻墙事件说起
01案例:两起大学生翻墙事件的初步处理结果
2022年12月3日,西北大学(简称“西大”)发布紧急通知称,某外校学生12月1日14:00从省外返回西安,下午16:20翻墙进入该校长安校区,在校内食堂等地活动并违规留宿,12月2日早晨7:10,该生翻墙离开,当晚其落地检结果等显示被确诊。12月4日,网络流传出公安大学(简称“公大”)给西大的一份《复函》,拟对翻墙事件当事人、公大学生高某作开除学籍处理。
在该事件中,西大指出“该生违反西安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违规在校内留宿”,致7名密接学生被转运出校进行集中隔离,长安校区进入静默管理,教学区连续开展5天全员核酸检测。而公大拟作开除学籍处理,是认为高某的行为“严重违反我校关于学生离校返乡的有关纪律要求,严重违反贵校疫情防控和校园管理相关规定,与其作为公安院校学生的身份严重不符,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其实在今年5月份,郑州大学(简称“郑大”)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据有关部门通报,5月1日,郑大学生王某(女)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最终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后已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立案侦查。
据说因为王某的翻墙外出行为,郑大连夜开启了核酸检测,南校区1000名师生被连夜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连夜转移1000人到焦作市隔离,北区同学也在凌晨被带去体育馆隔离。5月19日,郑大一工作人员在回应媒体时称,该私自外出女生因违反了法律,被自动开除,对室友的处罚要等警方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上述两起翻墙事件发生后,当事人都面临开除学籍的初步处理结果。有的人认为学生属自作自受,有的人认为高校处分过重。从实际情况来看,高某翻墙事件确实给西大师生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那么,公大拟对高某开除学籍,该处分是否妥当?高某是否还有回旋余地?
笔者曾自公安学院专业毕业,曾长期组织大学生志愿活动,对高校学生有较多的了解,知悉他们高考入学的不易。现以网络可查的一些资料为材料,从律师普法的视角,结合教育行政权和高校自主权问题,从法律依据、既往案例、案件情势等方面,谈谈高某翻墙事件中“教惩结合,罚当其责”的问题。
02依据:作为上位法的部门规章和高校校纪校规之间的细微差异
高校处分学生的最高依据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此部门规章可视为“上位法”。该《规定》第五十二条(2016年修订前为第五十四条)如同一把利剑,让许多学生就此中断学业。该条规定指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