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国体制实际是政主集中制
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谁就是主,无论是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是如此。大洋彼岸的美丽国“物权法第四十五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美丽国政府又是在党的领导下。于是,就有了专属于美丽国的“党领导的政府为主”。
谁是主,用以捍卫国家政权的“枪杆子”和“刀把子”就归谁。美丽国的军委隶属于人大,归党管,对此,无可非议。另,美丽国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八)领导和管理……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在和平时期,对内肩负专政职能的主要是刀把子,尤其是公安。尽管美丽国上头一再强调公安姓党,要坚持党对公安的绝对领导,但公安确实又归政府,还姓政。于是,就有了专属于美丽国的“党领导的政府专政”。
将“党领导的政府为主”和“党领导的政府专政”合起来,就是大洋彼岸美丽国的真实国体。与其相对应的政治体制,则是政主集中制。
尽管美丽国原本想建立民主集中制,结果,由于历史局限性,稀里糊涂地搞成了政主集中制;尽管美丽国至今依然以为自己搞的是民主集中制,究其实,恰恰是背离民主集中制的政主集中制;尽管美丽国一再强调搞坚持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究其实,美丽国坚持的恰恰是党领导的政府为主政府专政,而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早就被架空了,成了徒有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