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互联网平台经济的五大罪状
互联网平台经济经过将近20年发展,现在已经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就我们经历的互联网经济的经历,痛诉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罪状。
1、利用自身平台经济,垄断市场信息和资源的优势地位,完全无视或漠视平台相关方的权利和权益。任意压榨平台上面的中小商家和服务者,欺骗消费者。例如现在电商行业随便一个平台运营成本都要达到销售额的20%-30%,甚至高达50%,又例如打车出行行业,平台吃了商家,还要吃消费者。又例如外卖平台搞得消费者宰熟客行为。还有各种技术服务费,扣点,佣金,保险,推广费等。
2、利用自身平台经济,垄断市场信息和资源的优势地位,把中小商家和消费者创造的各种信息,知识,创意和消费行为和习惯的数据,所有权全部归到垄断平台,然后再利用这些数据来压榨中小商家,利用各种手段来迫使中小商家购买这些数据。
3、为了平台经济的利益最大化,利用各种竞价方式,压缩中小商家的生存空间,要求中小商家比价和最市场最低价出售商品。
4、在资本的加持下,为了增加平台的活跃度和用户的使用忠诚度,采用“娱乐至死”的方式和态度推广平台经济,利用平台大力培养的明星和网红吸引用户,进而利用商业的手法收割各种商家和用户和消费者。
5、经营方式手段卑劣,在平台开发,市场推广阶段,大力吸引资本,以各种优惠补贴,甚至倒贴补贴市,补贴无下线,吸引商家到平台开店,消费者到平台消费,一旦占领市场和消费者的心智,就开始收割平台商家,以各种方式开始收费了,让商家就帮这些平台打工 。
基于以上几点原因,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把这些带有公益属性的互联网平台经济国有化,加强管理,减少各种名目的收费,降低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成本,使得生产到消费形成正循环,化解国内各种民用行业过剩的产能,变成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虽然现在很多的事业单位也是打着公益的口号,做起了营利的勾当,但有管理总比没有监管好。现在的互联网平台经济事实上变成一个个财富的“孤岛”,吸引社会财富,使得中下阶层没有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