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公交停运,私有化史潮余波


  2月23日上午,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发布通告称,3月1日起暂停运营商丘市市区公交线路,并对外表示全体职工已经五个月没有发工资。

  舆论第一反应自然还是财政问题,但事件本身还有一个重要视点:这家“商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并非国营单位,而是一家民营私企,且是脱胎于2006年商丘公交改制中的私有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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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公交始建于1958年10月,当时成立时只有1条线路,4辆车,33名职工,名称为“搬运公司汽车队”。

  在1999年6月以前,国营商丘公交隶属于商丘地区商丘市(现梁园区)公用事业局,名称为商丘市汽车公司。

  一年后,商丘撤地划市,再两年后商丘公交上划到商丘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管理,名称变更为商丘市公共交通公司。

  2002年12月,经商丘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同意,更名为商丘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但是在2006年3月,伴随着中国大地普遍刮起的私有化、MBO浪潮,按照河南省、商丘市政府要求,公交公司完成了国营企业改制,引入民营资本,成立了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同时从事业单位序列中退出,直至今日。

  公交停运造成的恶劣影响无需多言,而这家民营企业胆敢在冬寒未去的日子公然造次、放任庞大的公交乘客群体于不顾,除了市属财政近年来本身的捉襟见肘(2022年经济增速在省内位居末流,与焦作、信阳等同属最后梯队),私营资本本身的逐利性再度暴露。

  不得不说,公共交通系统的国改私真的是一段冗长的历史,商丘一地不过沧海一粟。

  早在2003年3月24日,著名商人张朝荣的温州市五马汽车出租公司与湖北十堰市政府签订的收购协议曾轰动一时。

  按照协议,十堰市政府所持有的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公交公司,张朝荣以3931 万元的价格收购国有产权,拥有了十八年的运营权,完成了私有化程序。

  作为国内首例市州级“城市公交整体民营化改革”,二十年前十堰市的“公交民营化”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标本”意义,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南方系媒体的高度赞誉。

  但在实践中,企业亏损日益严重,特别是职工待遇下降备受诟病。

  不到六年,十堰市委、市政府又被迫决定收回十堰市公交集团公司的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

  必须看到,公用事业具有不可动摇的公益性,其本身具有先天的社会主义的非营利性质。但是公用事业民营化以后,民营企业介入公用事业,而追求利润最大化又是民营企业的根本目标,这不可避免发生冲突,造成公用事业公益性与民营企业市场性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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