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沈德咏知法犯法违法执法,应当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据央视新闻报道,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2023年8月4日)公开宣判沈德咏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沈德咏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对查扣在案的沈德咏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2年3月,沈德咏本人直接或者通过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现金、黄金制品、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6456万余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沈德咏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沈德咏虽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且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沈德咏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要职,执法犯法,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败坏司法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并插手干部人事提拔调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沈德咏曾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副院长。沈德咏还参与了薄**、周**、令**、苏*等案件审判。2018年6月,沈德咏离开最高法。沈德咏身为中央纪委常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丧失纪法底线,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搞司法腐败、知法犯法、违法执法、干预司法、靠案吃案、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应当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沈德咏身为法官法院院长,贪赃枉法边腐边升二十八年,肯定制造不少冤假错案,沈德咏不死,天下人不容。希望检察院尽快提起抗诉,这些年来,贪官污吏很少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几乎没有),人民群众十分不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自古改朝换代政权更迭,不无与贪官污吏有关。绝不能:贪官污吏处处可见、从严惩处讲讲而已。
司法活动承担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的只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司法工作人员搞了腐败,能让该死的人不死该活的人不活,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对党对国对人民危害极大。司法不公,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党要加强对司法的全面统一领导,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判决要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
对有暴力执法、违法执法、贪赃枉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司法工作人员必须严惩不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老百姓状告无门,象胡文海、陈水总、杨佳、张扣扣、欧金中一样,自行执法,甚至自杀性报复社会滥杀无辜,破坏国家稳定。
【文/陈中华,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本文为作者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