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城管执法不能靠“碰瓷”!
评论员 李长需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10月18日,有网友爆料,成都一城管执法队员,在查处摊贩时“碰瓷式”摔倒并倒地不起,引发关注。
视频画面显示,在成都市祥明二路路口,几名身穿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围着流动摊贩的三轮车,疑似发生口角。期间,三轮车向后稍稍移动,结果站在车旁的工作人员顺势倒地,周围有人对着工作人员喊:“我们都看到你倒下去了,快起来,你别这样,你这么大个人,你要点脸嘛。”倒地后这名队员用左手垫在脑后,仰面躺在地上。
这种“倒地碰瓷式”执法,一改往日城管执法时的硬汉形象,变成了“弱不禁风”林妹妹,让人惊讶之余,也有点哭笑不得。
虽然这名城管在执法中没使用暴力,但这种过度夸张的“柔”性执法,可能比暴力执法更恶劣。看了视频的人们,相信第一反应想到的词就是“碰瓷”。网友们把这位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说成“碰瓷式执法”,很形象。
碰瓷,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这些年,碰瓷行为被严厉打击,那些“碰瓷”的无赖,轻则受到治安处罚,重的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受到了更为严厉的惩罚。但作为执法人员,身穿制服,头顶国徽,不去学习好的执法经验,却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碰瓷式执法”,以构陷式的执法方式,试图让摊贩陷入更大的被惩罚困境,这种“阴险”,不仅仅是不道德的问题了。群众那句“你要点脸嘛”的斥责,足以说明此等执法方式是多么受人唾弃。
身为政府执法人员,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或初衷,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围绕着法律来进行。“碰瓷式执法”的荒谬之处在于:一方面,明显有违“程序正当”这一基本行政执法原则,无形中羞辱了政府行政应有的形象和尊严。另一方面,也明显超过了“依法行政”“执法守法”的执法界限,涉嫌执法违法、执法犯法。
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摊贩谋生与城市管理秩序,确实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矛盾,城管如何有效地平衡协调这些矛盾,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难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不少地方开始采取“围观执法”、“微笑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但不管哪种执法方式,都有一个不可逾越的底线,那就是“依法执法”。
而构陷式的“碰瓷式执法”,虽然有着柔性执法的面具,但却逾越了“依法执法”的底线,这也是我们不能容忍的执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