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胜:加强涉军单位的军事化管理,严防军事泄密
新中国前三十年,为摆脱我国军事装备和技术落后的现状,在老一辈领导人精心谋划和指引下,我们建立起了完整齐备、可持续有潜力的国防工业和科研体系。不仅对我国的军事现代化提供了可靠保证和坚强后盾,也为我国工业体系及国民经济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做出了巨大贡献。
由于军事技术和装备的特殊性,创建伊始,为加强保密管理,这些涉军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都实行军事化管理,主要人员都是军人身份,并由部队专门、独立的军事管理机构管理,有的甚至由国防部、总参谋部直接管理。比如,众所周知的国防科工委、国防工办、二机部、一机部、兵器工业部等
具体为:核工业(二机部)、航空(三机部)、电子(四机部)、兵器(五机部)、船舶(六机部)、航天(七机部),加上后来短暂的八机部(后又合并到七机部),这就是中国军事工业和科技行业最初独立完整齐备的构成体系。
由于军事工业和科技体系的复杂性、系统性、综合性,及相对独立性,对其的管理也不断变更、调整和统一。主要管理部门无论是兵工委、兵工局、国防科工局、国防科工委,还是兵器工业部,都是纯军事化的管理部门。
在统一军事化管理下,不仅加强了对军工生产及科研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建立统一现代化的国防工业及科技管理体制,积累了经验、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更重要的是保证了我国军事机密不被轻易泄露,为我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由于军民融合、平战结合的需要,国防军事工业和科技管理体制也不断加强调整和改革。现在已经改成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的国防科工局及军委装备部组织和领导我军的军事工业企业运行和科技研发创新。
由于军工行业的特殊性,国防科工局对行业内企业采取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主要体现在军工科研生产的准入许可及军品出口管理等方面,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必须获得其核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全面负责全军武器装备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两证合一”相关文件的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全面试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两证合一”改革工作。“两证合一”改革后,武器装备的生产企业需要取得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核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另一方面,基于军工行业保密的要求,拟进入军工行业的企业,还需要通过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