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忌讳“人民公社”这个名词

2023-11-04
作者: 政说心语 来源: 今日头条

  偶然看到网上一个评论,这个评论是针对一个视频发的。那个视频据他的自我介绍是一个80后,他视频的大概意思是说,他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但经常听到一些老人说起人民公社时期的情况。然后,他说现在有人说恢复人民公社已经行不通了,他的意思是说不是不行,但要有四个步骤还是可行的。我们不对这个网友的视频做评论,想要说的是,在这个视频后的评论区,有一个发表了这样一个评论,评论的意思是,“这个步骤可行,但不能用“人民公社”。”这个评论虽然就是一句话,看了这个评论,让人觉得很是不可思议。为什么就这么忌讳“人民公社”这个名词?这个名词又哪里有问题了啊?

  其实,“公社”这个名词古已有之。在汉语词汇里,意思是指古代官家祭祀天地鬼神的处所。还有原始社会中,社会成员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社会结合形式,如氏族公社。

  在欧洲历史上也出现过“公社”这个名词,如法国、意大利等国早期的公社。它就是城市自治机关,是资产阶级政权的初级形式。

  后来也成为无产阶级政权的一种形式,如法国1871年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我国1927年也建立过广州公社。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公社这个名词是没有任何忌讳的。关于1958年建立的农村人民公社,“公社”这个名词,按照刘少奇的回忆,“公社”一词是“吹”出来的。

  “有我、恩来、定一(陆定一)、邓力群”,他说道,“我们四人吹半工半读,吹教育如何普及,另外就吹公社,吹乌托邦,吹过渡到共产主义。”刘少奇对公社的热情看来一点也不亚于毛主席,以至于火车一到郑州车站,他便要当时的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回去实验。

  据薄一波的考证,这次火车上的海阔天空,是中国共产党内第一次设想用“公社”来取代合作社,时为1958年4月底。

  我国第一个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年7月1日。当时,河南驻马店的嵖岈山进行卫星集体农庄试点,在原来21个农业社的基础上,又并入6个社,共27个农业社,9360户参加。7月初,正式成立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这是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在河南诞生了,这就是新中国人民公社的雏形。

  在8月4日、5日,毛主席视察了河北省的徐水、安国县的农村后,于5日晚来到河南的新乡。7日凌晨,当地领导在列车上向毛主席汇报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的情况,当谈到嵖岈山公社试行简章时,毛主席聚精会神,边听边问,他说:“这是个好东西,给我!”毛主席说:“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包括工、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

  毛主席视察三省和“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消息,很快在报上发表。“人民公社”的名词就是这么来的。

  适逢这个时候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谭震林在郑州主持召开冀、鲁、豫、陕和北京市农业协作会议,他在会议总结中,讲到了农业合作社的变革问题。他说道:“像遂平县卫星社已经不是农业合作社,而是共产主义公社。”后来,《红旗》杂志第三期发表了陈伯达写的《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的文章,提出“把合作社办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接着第四期《红旗》杂志又发表了陈伯达写的《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的文章。明确引证了毛主席的指示:“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商业)、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层单位。”

  8月底,毛主席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上经过讨论,正式通过了《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各地立即掀起了建立人民公社的高潮。

  关于新中国为什么要组织人民公社,笔者曾写了几篇文章谈到了这个问题,这也是我们应该要搞清楚的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几千年来,中国农民都是一家一户分散的小农经济模式,长期处于靠天吃饭的状况,抵御风险能力差,生产力水平低下,农业相对来说发展比较落后。根据中国的实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决心改变这种现状。因为,中国农村的发展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农业发展起来了,中国才能真正强大起来。所以,新中国土地改革以后,通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这种农业合作社,进而到人民公社的探索,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对传统农业进行的一次前所未有的大变革。

  新中国刚建立时,国家一穷二白,百废待兴。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要把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建设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尚需进行更为艰辛的努力,这也是新中国赋予老一辈农民的历史使命,更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初心。要建设现代化的工业大国,最重要的是首先完成工业化的原始积累。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工业化进程靠侵略和掠夺完成工业化的原始积累,中国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依靠自力更生来完成国家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同时,土地改革以后开始出现的两极分化的情况,迫切需要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农村发展的道路,从当时的中国实际来看,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这样,既可以解决农民靠单打独斗面对抗风险的问题,又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为国家的工业化积累创造条件。这就决定了新中国必须打破传统农业模式,对几千年来的小农经济模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中国农民群众通过农村实践发挥的首创精神,打破苏联集体农庄的模式,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组织成立了人民公社这种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农村集体经济模式。

  另一个方面,新中国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这就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彻底的改造。这个改造包括政治的自然的全面改造,实现社会的公平、平等。加上要搞国家工业化,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人民公社化道路,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一种不二的选择。一个小农经济的社会是难以建立起国家工业化来的。中国历史几千年,都是小农经济模式,因此,中国工业落后了世界两百多年。如果继续实行小农经济,要赶上发达国家的近现代工业,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时,新中国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如何搞好农村建设自然也就成了新中国发展的主要问题。

  在那种传统农业私有制根深蒂固的基础上能不能把农民组织起来,这是当时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毛主席看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靠工场分工以形成生产力阶段,那么,中国的合作社、人民公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

  事实上,人民公社的实践,也基本上实现了初期的构想。农村走上集体化道路以后,一方面,杜绝了剥削现象的发生,形成了较强的生产规模。特别重要的是人民公社在工业积累、水利建设、公共医疗、文化教育、集体企业、民生工程以及农业现代化等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总的来说,新中国刚建立时为什么要搞人民公社集体化,就是要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支持国家建立起一个相当完整的现代化工业体系,保证新中国依靠自己的力量初步实现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从农业本身来说,人民公社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历史以来处于一盘散沙的农民组织起来,就是靠这种组织起来的力量,进行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为解决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奠定了物质基础,基本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公社”或“人民公社”这个名词,还是从人民公社的建立的历史背景,以及发展过程来看,都没有什么可忌讳的。“公社”这个名词古已有之,“人民公社”前面只不过是加上了个“人民”,人民代表的所有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参与者,怎么,有人却对“人民公社”这个名词有所避讳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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