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杰:党内投机分子浮世绘

2023-12-16 2025 1
作者: 陈俊杰 来源: 红歌会网

  奴才主义、投降主义、爬行主义在党内高层一直有不同的阵容,近代遭到帝官封的压迫与掠夺严重打击了国民的自信心,长期的封建统治造就了国民的奴才意识,共产党为了拯救中国不得已采取的统一战线政策导致党内进入不少信仰不坚定分子、投机分子甚至是卧底的敌对势力。毛泽东晚年企图进一步整党清党的最后努力失败后,奴才主义、爬行主义之投降派沐猴而冠而变成了民族复兴的反面教员。执政党理当刚柔相济塑造道德仁义礼智信的国民,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铸就新的国民精神,胜不骄败不馁,不屈不挠复兴中华,让中华民族真正地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既不欺负弱国也不献媚于强国。

  一、我党早期清除党内投机分子的方式方法逐步成熟

  清末以降,“投机”概念散见于各种政论类文献并衍生出“投机分子”一词。恩格斯认为有投机性质的腐朽分子是“狡猾的生意人”,打着革命党的旗号利用一切人以达到自己的私人目的谋取自身的实际利益。列宁指出,包括投机分子在内的旧事物是苏维埃国家机关中的一切腐败现象的根源,投机分子的潜伏破坏了革命政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我党成立之初是由围绕在陈独秀与李大钊周围志同道合的师友圈组成的小团体,随着国民大革命蓬勃发展而走向政治舞台中心。党的四大后党员数量急剧膨胀,党内高层逐渐意识到组织与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党的一大初步阐明了对党员的要求,党的二大至四大期间提出并明确组织纪律。大革命失败后,半年内党员人数锐减,脱党变节者层出不穷。1927年10月党员易守荣撰文认为,脱党者将加入共产党“当作一种投机的事业”玷污了马克思主义与共产党员的身份,“比其他的人要加倍的下流无耻”。一年后中共福建省委在一次紧急代表会议中更是指出,不能完全洗刷党内投机分子让其存留党内的危险“足够致党于死地”。传统学界关于大革命失败与稍后革命斗争受挫原因的探讨聚焦于党的右倾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问题,近年来学界提倡“眼光向下”而尝试将研究视野从决策层转向基层,但对我党早期革命中的组织与纪律等问题的讨论尚未聚焦于这一时期党内的投机分子问题。投机分子问题在国共决裂后集中暴露,我党早期对党内投机分子的认识与斗争反映了我党建党理论及其实践的深化,见证了我党成长为以组织纪律严明著称的强大革命政党。

  二、大革命失败后我党对投机分子的危害性的反思

  1927年,王若飞在报告大革命失败的原因时,痛言党内投机分子是“置党陷入危境而不顾”的反动者,更是令党组织屡遭破坏的危险人物,俨然成为党的革命事业推进过程中的反动势力。1929年3月,恽代英在《布尔塞维克》上进一步断言,投机分子混在党中是党的革命事业在大革命时期遭到严重挫折的重要原因。不仅如此,大革命失败后,我们党一度处于生死存亡的边缘,投机问题对革命事业的危害持续凸显。一是党内投机分子削弱与破坏党组织:在国民党恐怖屠杀下,我党各地党组织党员叛逃事件层出不穷,党组织遭到毁灭性打击,革命力量严重削弱。广州暴动失败后,广东罗定地方党组织除负责人被捕牺牲外,其余党员完全逃散。广东高要地方党组织在事变以后,除牺牲的党员外,其余的都逃跑了。在我们党看来,革命形势恶化后的党员逃跑行为与投机无异。1927年12月,河北顺直省委在关于组织问题的报告中指出,国共分家后,这些投机分子就“开始动摇”,最后“离开组织而脱逃”。即使处于风暴中心外的中原地区党组织,也发生严重困难。河南省委由于党内投机分子的畏缩与叛变,截至1928年3月,党员人数由一千五百多缩减至九百多人。相比于逃跑,党内投机分子的叛变对革命造成的危害更甚。他们或与反革命势力“暗通款曲”,或经受不住威逼利诱,向国民党详细告知自身掌握的我党内部情况,使党组织面临遭到全面破坏的严重威胁。中共福建省委代理书记陈祖康于1928年6月发表《中国革命的前途》一文,不久便公然叛党并写信引诱福建党组织成员与其一同叛变。在陈祖康影响下,部分党员先后叛变,致使厦门“仅剩下一个工人支部尚能开会”,而福州地方组织工作陷于停顿。曾任共青团济南地方临时执委委员、农工部主任的王崇五在1929年被捕后叛变,在其亲属劝说下登报退党并向国民党呈文供出相关党员真实姓名。在王崇五的影响下,徐元龙、刘一梦,宋占一与张学纯等党团员共同秘密投降国民党,“不仅供出党的机关、组织与党员骨干,更将狱中党员的情形报告给国民党”。这一状况在湖南、湖北等地也曾发生,对党组织造成了巨大破坏。对投机分子破坏行为带来的后果,我党无疑有着切肤之痛。1928年8月,广东省委在给惠阳县委的信中指出,那些因怕革命而走向反革命的投机分子都是革命的敌人。在他们影响下,“机关带被破获,同志常遭捕杀”。次月,湖北省委更是就当时投机分子告密成风的行为坦言,如果不解决投机分子的告密行为,党将毫无前途可言。1929年4月,广西省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明确表示,每遇变故,找不着应付工作中主要任务的消极分子在思想上就会动摇或畏缩,由此指出这种在革命的急激潮流中必然暴露的行为“完全是投机革命”,明显妨害了党的组织工作。二是党内投机分子扰乱了我党的纪律:国共合作破裂后,党内投机分子的行为举止极大破坏了我党的纪律。1927年10月,安徽临时省委在制定反对武汉与安徽国民党党部的策略时,不少党员与相关区部的负责者暗中反对并抵制政策的执行,“甚至主张与武汉国民政府、安徽国民党党部合作”,这种行为与党章明确规定的“党员绝对服从”原则相违背,已然破坏了党的纪律。1928年6月,安徽临时省委在通告中指出,由于党内投机分子存在,党内存在很多有损纪律的现象:仍不肯与国民党绝缘,终日与国民党官僚政客混在一起;要求在国民党登记,甚至加入或投靠国民党的党政机关;对信仰产生动摇,必须许与以相当的好处才肯为党做工作。同年7月,福建临时省委也在扩大会议中认为,那些摇摆不定的党员“时常与豪绅阶级、国民党人来往,与许多非同志通信”。党内投机分子对国民党仍抱幻想,对革命消极动摇,纪律松弛,丧失战斗力。1927年10月,四川临时省委在特别通告中明确指出,不少思想动摇、投机的党员总是有意无意地蔑视党的纪律,这“足以妨害甚至破坏党的工作”。大革命失败后,党组织被迫转入地下,随时面临生存危机,这一现实对党员的纪律性提出更高要求。1928年7月,河北顺直省委在关于党组织工作的通告中提到,不少党员主张“党的每个机关都应让组织中的每个党员知道”,有些党员甚至反对党有秘密机关,这种倾向将“致使党的秘密工作完全破产”。这一现象显然不能适应当时愈发严酷的地下斗争形势,对党组织的安危造成巨大隐患。湖南省委在通告中提到,党在严酷的革命环境中未能保持严格的纪律,导致不少投机分子混入,湖南各地机关时常遭到破坏。三是党内投机分子的存在不利于我党与群众紧密关系的构建:我党创建之初就很注重走群众路线。党内投机分子损害了我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败坏了党的革命声望。1928年5月,曾任团武昌区委委员长的胡彦彬就湖北地方党组织的工作提出,党内投机分子的消极与反动,使群众“对党失望,对党怀疑”。同年8月,广东省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党内投机分子变节行为使得工人群众对党组织颇有微词,直呼“什么都是你们做的”“此后不听C.P.的话”“人又是你,鬼又是你”。10月,曾任北京临时市委书记的谭啸云在给中央的报告中,就浙江地方党组织的情况痛心地指出,党组织中很少有经验丰富的同志,而浙西特委的常委陈某(知识分子)、兰溪县委书记、遂昌与永康两县的书记等地方党员干部的“投机取巧,闻风潜逃”使我党失去了群众的信仰,部分群众直呼我党骗人的不满情绪。党内投机分子行为削弱了群众对党的信任感,使我党努力构建的党群关系迅速恶化。党内投机分子对工农群众路线的消极态度,阻遏了革命形势发展。1927年12月,河北顺直省委在关于组织问题的报告中指出,受内部投机分子影响,党虽然有领导工农起来斗争的可能性,但很少真正开展革命运动。福建临时省委在1928年7月扩大会议上指出,党内投机分子长期隐藏于党内,不仅党的组织因不能领导斗争而离开群众,而且更将使整个党的组织倒台。湖北省委在1929年12月强调,党内投机分子降低了党在群众中的信仰,使党日益脱离群众。党内投机分子败坏了我党的革命形象,日益破坏党群关系,有损于我党群众性政党的塑造。党内投机分子从内部破坏党组织、扰乱纪律、阻挠党与群众的紧密关系,这些问题比外部反动势力的危害更难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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