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柱智:给回乡的退休干部宅基地建房,这政策有大问题
夏柱智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
一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部某市“将盘活老旧宅基地,满足退休干部职工回乡建新房用地需求”。
对于市政协委员《关于鼓励退休干部职工回乡居住支持乡村建设的建议》,该市自然资源局日前答复称,将通过各项积极举措全面盘活老旧宅基地,将未合理利用的土地资源释放出来,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满足退休干部职工回乡建新房的用地需求。
在严格保护耕地的背景下,盘活闲置老旧宅基地是农村优化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一个重要政策,也是乡村振兴的土地政策条件之一。但国家鼓励各类乡贤能人支持乡村建设的政策,对农村土地管理依然是严格的,要求地方政府守住底线,其中一个要求是独属于农民的土地权益不能用于交易,没有任何例外的理由。
如2023年9月22日,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这里的表述是“定居”,并没有说满足“建新房用地”需求。而这些人回乡定居的主要方式是,回到老人留下的房屋;如果没有老人留下的房屋,那么他就依托亲戚朋友的房屋,无法获得建新房所用的宅基地。因为按照法律,他们并不是本集体成员,无权分得宅基地。
还需注意到相关政策文件有趣的修正。
九部委印发的“方案”是经过修订的第二版。第一版方案是2023年7月20日出台的,但时隔仅两个月左右,这份文件就被废除了——这是很罕见的政策修正。变动比较大的是,第二版中“保障措施”的第六条:原第一版第六条是“加强宣传激励”,第二版第六条改成“坚守政策底线”。具体而言:
明确“各类回乡下乡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干预基层治理,不得侵占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不得挤占教育、医疗等有限的农村社会保障资源,不得损害农民利益。”
特别明确了宅基地管理的原则:“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不得违规搞合作建房。”
还明确了“各地要守住政策底线红线,不得擅自出政策、搞变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修订版“方案”的信号很清楚:尽管国家鼓励包括退休干部职工在内的能人回乡建设乡村,但改革底线是要守住的,首要的是土地管理的底线,因为这涉及农民利益、涉及农村基本的社会保障资源。修订版“方案”还特别点出了可能存在的宅基地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