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农村学生营养餐补偿还政府债务,怎么下得了手?
文丨宗和
农村学生营养餐补贴竟被挪用偿还政府债务?
据界面新闻报道,在日前举行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21年至2023年8月,66个县挪用了19.51亿元的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用于偿还地方债务和其他支出。
再翻看审计署的报告,直接挪用只是冰山一角——
有的被变相挤压,方式是压低供餐标准、虚构采购业务等,这部分是2.7亿元;有的是被串通套取,教育部门与中标供应商合谋通过供应商分红、捐赠等方式套取了4200多万,用于发放福利等。
国家下发的农村学生营养午餐补助资金,对这些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供应商来说,就像一块蛋糕一样被贪婪地瓜分掉。
审计署报告还指出了其它触目惊心的问题。
比如部分营养餐的供餐单位违规经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餐;餐食采购招标和供餐监管等不够规范严格,有的地方通过直接指定、设置不合理条款等方式确定供应商,还有相关监管部门和学校工作人员,在供餐监管等过程中涉嫌徇私枉法,谋取个人利益。
(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一桩桩、一件件,看得人心痛不已。在审计署一个个冰冷数字的背后,是多少农村学生的权益被侵害?
我国实行营养餐补贴已有10多年。最开始,国家为每位农村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为每天3元。2014年11月底,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天4元。到2021年,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天5元。这个标准不算高,不敢想象,经过一些人“雁过拔毛”后,孩子最后吃进嘴里的午餐是什么样子。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国家营养改善补贴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指出,专项资金是孩子们的“吃饭钱”,必须保证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
但是,明目张胆地挪用农村学生营养餐补助、以次充好提供营养餐,这十余年间时有耳闻。
比如,早在2012年,即我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二年,就有媒体通过采访调研发现了大量问题——
在中央营养改善经费下拨后,部分地方政府拖延下拨补助款,甚至“临时挪作他用”,导致一些学校为钱发愁,阻碍了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推行。甚至有的校长乐于接受供货商的回扣攻势,购买牛奶、面包、沙琪玛了事。
(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其中广西百色的一个案例显示,当地部分学校3元的营养补助被供应商套利1元:供应商的利润0.25元,物流配送费用占0.7-0.8元,真正吃到学生嘴里只有2元左右的食物。
而后在实施农村学生营养餐的过程中,中央有关部门不断查漏补缺、完善制度,比如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对财政安排的营养餐补助资金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等,同时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