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之原因和结果

2024-09-05 587 0
作者: 工人理论学习组 来源: 工农兵大道|微信公众号

  找到上当受骗的原因之后,在实践中努力克服,认真读马列的书、读毛主席的著作,自觉改造世界观,站稳无产阶级立场,就能够识别真假马克思主义,抵制修正主义反革命路线。

  人类通过自己多方面的实践活动,认识到客观现实中的每一个现象都是由其他现象引起的,而且每一个现象又会引出另一些现象来,这样先后相继地引起的一系列现象,彼此相联系着,成为事变的“链条”。例如,社会上的阶级斗争必然反映到党内来,引起党内两条路线的斗争。而党内两条路线的斗争会从正反两个方面教育人民群众,必然引起群众革命觉悟的进一步提高。人类从实践中总结出任何现象都是有起源的,都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这样就形成了原因和结果这一对范畴。所谓原因,是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所谓结果,是指被别的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原因与结果彼此是相对而言的。离开了原因,就无所谓结果,离开了结果,就无所谓原因。作为原因的现象,只相对结果来说,它才是原因。同样地,作为结果的现象,只相对其原因来说,它才是结果。恩格斯说:“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而且在这里不断更替的运动就显现出来,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

  原因和结果在时间上具有先后相继关系。原因在时间上一定先于结果,而结果总是在原因之后的。然而,时间上先后相继的现象,并不一定就存在着因果联系。例如白天先于黑夜,但白天并非黑夜的原因。所以,因果联系不单是时间先后的关系,而且是产生和被产生的关系。时间上先于结果的现象多不胜数,但是只有那些引起或产生结果的现象,才是原因。“在此之后”并不等于“由此之故”,把二者混为一淡是错误的。

  现象的因果联系是普遍的。

  任何现象都有它产生的原因,任何原因都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在客观世界中,无原因的结果和无结果的原因都是不存在的。有些现象的原因暂时还没有被人们发现,但并不是说,这种现象没有原因。例如,直到现在人们还没有发现癌症的原因。但癌症总是有原因的,随着科学的发展,总有一天会发现它的原因。

  其次,现象的因果联系是客观的。

  这就是说,现象的因果联系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它总是在人们的意识之外存在着的。人们头脑中的因果观念,只不过是现实事物客观因果关系的反映。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这是唯物主义的决定论的原则,这个原则是同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根本对立的。

  唯心主义不可知论和信仰主义都竭力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因果性问题上的主观主义路线,就是不从外部客观世界中而是从意识、理性、逻辑等等中引出因果性,然后把它强加于客观世界。休谟认为因果观念不过是由于多次看到两种现象前后相随而形成的一种心理习惯;康德则认为因果性是人们先天就有的,是人们用来“整理”感觉经验的一种形式,它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马赫宣称在自然界中,既没有原因,也没有结果,因果律的一切形式都是从主观意向中产生的。列宁指出:“因果性问题上的主观主义路线就是哲学唯心主义(休谟和康德的因果性理论是它的变种),也就是或多或少减弱了的、冲淡了的信仰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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