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国被跨地拘留之联感
惊闻乌有之乡主编李道国同志于2026年3月25日,在北京的家中被河南辉县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广大网友沸沸扬扬众说纷纭,发表呼吁声援文章,思绪感慨不已。
尽管本人从未与李道国同志谋面,对乌有之乡网站熟悉,从李道国担任乌有之乡主编觉得是很有文学造诣之人,肯定是个勤勤恳恳干工作的优秀人才,是不是碰到了人们常说的“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的偶然性吗?
河南是华夏人文盛地,有久享盛名的革命历史传统。中国有悠久的“逐鹿中原”之说,那方势力取得河南地域就有了占据中华之势。《清明河上图》、宋朝被北方少数民族金国侵略俘虏两帝,“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抗金民族英雄岳飞就产生于河南。
近代震惊全国的“二·七”大罢工,从交通中枢郑州发生;鲁迅先生评论国人治理江河水害,不采用大禹治水疏通河道淤堵,使其顺流畅通的方式方法,而是加高江河两岸的堤垻,久而久之形成一段很长的地上河。蒋介石以抗日为名挖开黄河花园口放水,无数河南人民群众遭受水害大难流离失所。
新中国成立,毛主席第一次赞扬“人民公社好!”就在河南新乡;著名全国的“红旗渠”闻名遐迩,河南人建成;全国兰考“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既在河南也是河南人;在农业集体经济基础上,建立试验共产主义小社区的“南街村”世界称赞,就是河南人的光辉奉献。
魏巍创作的《谁是最可爱的人》进入中学语文教材,成为爱国主义的优秀篇章,创办红色刊物《中流》杂志脍炙人口;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综合局原局长张勤德提出“反帝除奸保党救国”的都是河南人。
全国纪念、缅怀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群众活动,动辄被驱离、解散。曾被《人民日报》发文宣传的教育革命20名工农兵大学毕业生哪里来到哪里,其中河南赫好山遭遇嘲讽。……。几十年来利益集团如雨后春笋迅猛增长,工农群众处于社会低端阶层。
李道国拿到律师职业证书,对法律绝不陌生。
著名教授郝贵生文章有理有据的分析李道国案件摘录如下:“尽人皆知,公检法办案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那么什么是法律上的‘敲诈勒索’罪呢?”
“那么李道国案件的事实是什么呢?实际起源于辉县裴寨村一公司以非法手段在邻村储备窑村毁山、占地、砍树、侵占河道、擅自建采石场,遭到储备窑村村民坚决反对和抗议,储备窑村村民为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与之斗争持续近十年,后在有关部门干预下,采石场被拆除,并签署赔偿协议380万元。但裴寨村公司不履行赔偿协议及法律程序,只是以某个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给储备窑村代理人李道国同志200万元,李随即退回。(事件详细经过见有关报道)这一事件过程中,李道国一是没有侵犯对方任何财物,只是依据协议索取赔偿款。二是没有采取任何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三是完全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那么辉县公安部门究竟依据什么样的事实对李道国同志扣上“敲诈勒索”罪呢?希望辉县市公安部门拿出与罪名相符合的客观的有说服力的确凿的事实。”
“李道国事件的最初原因是裴寨村以原党支部书记、多届人大代表裴春亮及其子女办的公司没有任何正当法律程序、手段对邻村李道国家乡储备窑村毁山、占地、砍树、侵占河道、擅自建采石场,直接侵犯了储备窑村村民的正当利益。李道国其父及多人为维护本村村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多年的坚决的维权斗争。多位亲人曾不到一个月内相继离世。裴春亮后也因多方面涉嫌违纪问题被调查,且已剥夺人大代表资格。在新乡和辉县市环保局干预下责令他们拆除采石场,并迫使三方达成协议,赔偿储备窑村民380万元补偿款。从整个事件过程看,一是储备窑村民同裴寨村公司的斗争完全是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利。二是在签订赔偿协议后,李道国希望通过正当法律程序索要赔偿款也完全是合法地行使正当权利。在整个事件来龙去脉过程中是非如此明确、清晰。公安机关介入这个事件,难道不应该维护储备窑村村民的正当权利吗?”(2026年3月31日乌有之乡,郝贵生:“李道国事件说明了什么?”)
李道国为家乡人维权被刑事拘留,郝贵生教授文章叙述的非常清楚。辉县跨地抓拘维权人士,还是尽快放人好(4月7日已无罪释放——红歌会网注)。公安干警都是有学历进入公安队伍担任职务的,难道没有学习过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史?不知我国1840年以来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社会变迁吗?
2026年4月4日—6日
【文/李甲才,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