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亭:谈唐山打人事件的不幸与万幸


  6月10日发生在唐山的打人事件是不幸的。但万幸的是被摔在地上的女孩的后脑勺咚的一声磕在台阶下而不是台棱上,否则性命难保;万幸的是此事件能够及时公布于世使得受害能够得以申冤,否则极有可能又是一个无头冤案;万幸的是此视频的上传人没有被火速约谈,否则又会多一个跨省;万幸的是此视频在网上传播没有被404,否则又会是多一个“马航”;万幸的是此视频引发了国人的愤怒从而引起上层的重视,否则全国各地类似案件仍会继续发生。坏事变好事嘛,这就是辩证法。

  此事件令人深思的地方有许多许多。但有一点我认为应该很好地想一想,就是这类私企老板整事的案件是不是只是唐山有而全国其他地方却没有?像这类私企老板敢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犯法的问题只有唐山存在而全国其他省份不存在?答案应该说是否定的。所以,我认为,此事件不仅唐山的公检法要反思,全国各地的公检法也要反思。同时,既然是全国性的问题,那么顶层的公检法是不是也要反思?是不是需要更深刻的反思?此事件的原因可能有许多,但我认为这与最高检2019年提出的对涉及民企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这一歪政策有很大的关系。

  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多个场合强调,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时,综合运用好刑事司法政策,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判缓刑的就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这几句话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字:“少捕慎诉”。他的这一表态随即获得众多民营企业的欢呼和赞誉,但广大老百姓和基层司法人员却困惑了:“法律边界到底在哪里?”

  网民尤国仁说:对于民营企业家,这法律就不是准绳,而是皮筋了!这皮筋是松是紧就完全由法院掌握了!这依法治国事实上对于私营企业家而言,就成了“依法官态度治国”了!

  网民竹男说:现在的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工干活拿不到工资,讨薪却是非法的,而且制定了专有罪名叫恶意讨薪,要公判公捕,而对民营企业家也就是资本家却网开一面,这非常的不正常、非常的不公平。

  君臨天下:一边是强调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一边又是最上面主管检查、监督法律执行的负责人出来给所谓的“民营企业家”背书,挺有意思的。

  无名不:放心,基层会理解为可以不逮民营企业犯罪分子了,信不信看未来几年就知道了。

  最高检办公厅主任王松苗解释说,“这是一个暗藏锋芒的问题。”“我们运用好刑事司法政策,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判缓刑的就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同时,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总之,就是要考虑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更容易遇到难题而依法给予特别司法保护,以形式上的不平等促进实质上的平等。”(给有几个臭钱的人开了绿灯)

  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也表示,对办理涉及民营经济的案件最高检察院出台了好几个文件,核心就是“不要轻易抓人(民企老板)”。

  “醋从哪酸,盐打哪咸”,这回我们一定找到了唐山打人事件的原因了吧,像唐山打人的那几个老板为什么这么猖狂,原因就在于有那个“少捕慎诉”的歪政策撑腰打气,为了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为了创造公平的法治环境,我认为提出的对资本家犯罪“能不抓的不抓,能不判的不判”的歪政策现在该改一改了。

  【文/李华亭,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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