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如何重新燃起?——评唐山打人事件

2022-06-15 6302 5
作者: 红叶 来源: 纪卓阳

  唐山打人事件持续发酵,引发了近期最大的一个舆情事件。相关评论主要集中在唐山黑社会团伙猖狂、警方出警慢、旁观民众是否不够“见义勇为”等问题上。罗翔在短视频中认为“愤怒是正义的感性基础”,然后讲了一大堆法条和相信法律之类的话。但这种说法无法回答,为何相信法律的数名群众在2点多报案,到了6点多才出警,而公安局和派出所都距离事发地只有几百米的距离。这个比处理“网络不当言论”的速度都要慢很多。而且,几个嫌犯最后居然跑到了江苏盐城才被抓捕,而且组织抓捕的是公安部而不是唐山警方,在经过三年的扫黑除恶斗争之后,黑恶势力还如此猖獗,令人匪夷所思。

  跳出法律至上主义的思维定式,正视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才能提出正确的解决办法。

  旧中国也存在大量的黑恶势力,青红帮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新中国政权除暴安良,让每个人都要劳动,铲除了黑社会的土壤,黑老大黄金荣扫大街的照片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

  毛时代采取了有别于警察专政的群众专政的做法,把老百姓武装起来,依靠群众来管理社会,那个时候没有所谓的“治安”问题,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成了人们对那个时代的记忆。官方媒体在批评了暴力犯罪后,还补充强调了“中国是世界上最具安全感的国家之一”[1],可是中国很多人存在对毛时代的记忆,所以对社会治安的要求不会跟美国相比,而是跟毛时代相比。

  总之,毛泽东时代,群众专政,人人劳动制度下流氓受到有效的约束,几乎消失。

  八十年代后公社解体,企业改制,劳动者地位下降,游手好闲的人开始增加,弱势群体失去了集体保护,出去流浪的人也开始增加,导致各种犯罪激增。上层建筑领域,群众专政回归警察专政。所谓“社会治安”开始恶化,政府采取严打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严打的实质就是单纯地依靠暴力机器而抛弃了群众路线的做法。经过1983、1996、2001、2010四次严打以及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每次都是打了一段时间,好了一些,过一段时间之后又恶化,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云南省原公安厅厅长江普生在公安部主办的《公安研究》2004年第7期上发文反思:综观20多年“严打整治”斗争的历程,出现了这样一个怪圈,发案、破案、抓人;发案多、破案多、抓人多,发案更多;破案更多,抓人更多。

  “简而言之,就是打不胜打,防不胜防。周期性、过度性地采取‘严打’,造成是一项政治任务的错觉。也让一些老练的违法、犯罪人员学会了避风头。”[2]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的孙小果案说明了这一点。孙小果是屡次犯下强奸重罪的死刑犯,居然在一个担任城管局长的继父的运作下,从死刑改判死缓,从死缓改判无期,从无期改判20年有期徒刑,再伪造发明专利减刑,最后只坐了不到13年牢就走出了监狱,一个科级干部用请托和金额不算太大的行贿就把从云南高院到下面公检法司各大政法系统全部攻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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