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红色媒体如何应对地方党媒的起诉打压?


  关于应对地方党媒官媒打压红色媒体的若干建议

  听说红歌会被江南财阀所在地党媒官媒的子公司了,意料之中又有些意外。意料之中在于红色媒体一直是资本家集团及其附庸的眼中钉肉中刺,排斥、忌恨,诬陷打压红色媒体是其本能。意外则在于这一次控告红歌会的居然是党媒官媒。

  更奇怪的是这一次控告在于其发生在江南财阀的大本营浙江。而控告方主体虽然是党媒官媒,却伪装成了商业公司。其目的不是维权,不是弘扬正义,而近乎敲诈勒索。江浙财阀所在地的党媒官媒以商业的名义,控告红色媒体,这件事本身就很有政治意思

  如何应对这件事呢?这里提供一些思路供大家参考:

  第一,控告的主体是谁?你有没有权利告我?

  是否侵权另论,都必须要看你有没有权利告我。我转载的是人民日报、人民网等国家级党媒,要告也是人民日报他们来告。你来告,对不起,我没转载你。

  第二,你写过的文章权利就属于你吗?

  这里分成四部分,A,你写的内容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你有贡献,但“事实本身”是主要的贡献者。B,你的文章经过被写对象许可了吗?你不过是在抄写历史而已。C,你在职期间的文字属于单位还是属于你?企业里的创造属于企业。D,一稿多投。你的文章在人民日报首发了。再授权,这是侵犯人民日报权利吧。

  也就是说,你未必有权授权。我把“别人的权利”授权给第三方本身不一定合法。

  第三,你的文章是营利性文章吗?

  如果不是,那就是敲诈勒索了你要证明你的文章是营利性文章,并且在一个流量不大的网站可以营利若干万。否则你索赔的依据等于0。请拿出我给你造成损失的证明。这种损失要严格计算。不是你嘴巴一张就是5万。

  第四,红歌会不是营利性网站,没拿你的文章营利

  相反,由于你的文章在宣扬党、党的领导人、社会主义,红歌会是代你宣传,义务劳动,相当于志愿者和粉丝性质。你的文章宣扬正能量是为了赚钱吗?不是吧。红歌会是为你传播。是你的助手,而不是吸你的血。如果你连粉丝的义务劳动都敲诈勒索,你正能量何在?你不是唯利是图吗?

  上述四条建议中可能有一些“非法律”考量,从纯法律角度看并不十分“纯粹”。正常,这事儿本身就不是纯法律纠纷。

  从这个角度看,红歌会一定要认真对待,一条一条确认。寸步不让。

      【文/决战,红歌会网专栏作者。发表时略有删改】


      相关链接>>>红歌会网因转载人民日报高干文章遭起诉,原告又是一党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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