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日报就川大女事件评论文章的几点质疑
6月14日,人民日报发了篇文章,就“地铁偷拍乌龙”事件作了评论,文中几处核心观点却令人难以信服。
第一,文章开篇说“女孩的出发点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女孩当时穿长裤子,何以那么担心别人偷拍?显然是拥有近十万粉丝的网红在找机会炒作自己,如果勉强说开始是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下来的行为还是吗?当确知是“误会”后,没有道歉,还训斥说以后不要再乱拍,回家后又在网上发文,说农民工大叔是“猥琐男”,大泼污水,似乎确实受到了侵犯,其中还有这么一句:“难道他没有侵犯我权益,我就不能维权了吗?!”强盗蛮横到了何等程度,等于说,你没有杀人我就不能反杀吗!你没有犯罪我就不能判你入刑吗!这样一个完整的事情开端,能说成是“出发点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能说成仅仅是女孩“恶意揣测”吗?!
第二,网民为农民工打抱不平,伸张正义,终于反转剧情,将此能说成是“网暴”吗?在舆情持续中,又挖出此女以往其他种种劣迹丑行,难道能将这样的舆情主脉也称为“网暴”?!
第三,女子道歉是真诚的吗?与网民死杠了几日,直到农民工儿子警局报案了,才去道歉,哭哭啼啼假称学校为此要开除她,义博农民工同情,这是真心道歉吗?如今焦点是此女所作所为严重不符所学专业应有的基本品质,那么所在学校如何处理成为亿万网民关注的焦点,在四川大学没有做出任何处理决定前,就该不了了之,“画上休止符”了吗?!
第四,如今社会上好人受气,恶人不得惩罚的事还少吗?对于确实暴露出的恶人恶行,应有的适当的处罚是必须的,否则就是在开脱和纵容。
第五,人民日报在百姓心中有着神圣地位,此篇评论,显然是为了引导舆情,观点是否站得很高,一时不能为本人所理解,大有可能,但能否为广大网民所接受,对以后将产生怎样的社会影响,只能待以观察了。
202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