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涨10万倍不能在中国


  媒体人高音视频,成本7块钱的药,卖给你70万元。售价居然是成本的10万倍,这是举世罕见的天价药。一些医院,药商疯狂捞金,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这个消息传到国外,人家会怎么看待中国,人家怎么会瞧得起我们?国外同胞怎么会有向心力?各位听好了,一种治疗肌肉萎缩的西药,原产地日本,每瓶药售价125日元,不到人民币7块钱,美国卖25美元,约合人民币173元,澳大利亚卖41澳元,约合人民币191元,但到了国内,居然整整70万元。相差10万倍。记者致电药监局,答复是进口的,价格是由发改委决定。发改委的答复是,该药未列入医保目录,属于自费药物。因此该药物属于市场经济下的市场行为。那就谈谈感想吧。第一,虽然生活在互联网时代,但我们的网络管理,还是导致了国人的闭塞。第二,有人利用信息不对称,利用医药管理的思路,在大发横财。第三有关部门,在事关人民利益方面,太麻木不仁。现在的猫,不捉老鼠不害羞,居然还振振有词。这也大概是中医被打压的真正原因了吧……。

  各位网友,同志,这视频您信吗?我反正有点不敢相信,不敢相信是真的。这可是在中国呀,是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呀,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记者致电药监局,答复是进口的,价格是由发改委决定。发改委的答复是,该药未列入医保目录,属于自费药物。因此该药物属于市场经济下的市场行为。

  这药监局是地方的药监局吗?发改委是地方的发改委吗?我以为不是。应该是国家药监局和发改委才是。因为很明显,这么重大的事项,一个地方的政权机构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他们没有这样的权力。

  这就奇了怪了,这么重大的事情,管价格的发改委,居然就可以简单粗暴地以“市场经济下的市场行为”推诿、糊弄、搪塞吗?

  难道发改委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发改委,难道发改委的领导官员不是共产党员吗?共产党的官员难道不能是维护人民的利益的吗?怎么可以允许,放任,甚至纵容少数人用这样的方式,来坑害自己的同胞?

  如果发改委一定要说,这是“市场经济下的市场行为”,那么老百姓是不是也可以说,发改委作为共产党的发改委,这种坑害人民的“市场经济下的市场行为”是不是该让它见鬼去了?

  如果这样坑害老百姓的行为,发改委可以以一句轻飘飘的“市场经济下的市场行为”推诿,发改委还对得起其价格管理的职能吗?

  以“市场经济下的市场行为”允许这样的天价卖药,充其量不过制造几个无德无良贪得无厌的富豪而已,对我们国家是丝毫无益的。

  当然,卖到70万元的药,中国绝大多数老百姓是绝对用不起的,用得起的大概也只有富人以及那些相对富裕一些,还能够承受得起的所谓的中产阶级。坦率讲,收割富豪我并不关心,这点钱对他们也无所谓。关键是,这样的药如果在发改委的干预下,以百元左右的价格销售,那些不幸得了这样的怪病的穷人,也是完全可以得救的。

  药品价格如此天价,如果它就是“市场经济下的市场行为”,那么这样的市场经济,对我们的国家,对我们的人民有什么好处,这样的市场经济,还能继续下去吗?

  2024.6.29

  【文/宁可抗日死,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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