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破除“逢莫必奖”怪现象(颂明虚拟演讲九十五)

2024-09-25
作者: 颂明 来源: 红歌会网

  文学界出现了“逢莫必奖”的怪现象。比如《鲸海红叶歌》这个题目,草根一眼就看出了这是个缺乏常识且大而不当的题目,却被顶级文学刊物获奖、无限吹捧。

  莫粉更是拿这种现象来怼莫言的批判者:

  “你说莫言作品不好,为什么莫言作品频频获奖啊!”

  “你获过什么奖?”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莫言获奖那是“左手奖右手”现象。

  换句话说,是文学小圈子内的自我奖励。

  比如说莫言的话剧《鳄鱼》,还没上演就开始吹,演出过程中吹,演出结束后接着吹,到底好在哪,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部话剧由作协副主席莫言写,作协主席做艺术总监,评论家们都是作协自家的成员,你说这是“公家的”戏还是“私家的”戏?

  颂明也写了一部话剧《秋田狗神迹》,尽管文学性思想性远超《鳄鱼》,你说他们会奖吗?

  这就自导自演自己奖励典型例子,你还指望它有什么公平性呢?

  至于诺贝尔文学奖,人家在颁奖词中说得很清楚,那是奖励莫言攻击新中国历史的政治奖。

  这种“逢莫必奖”的现象是不是就成了我们文学界无法破解的死局了呢?

  当然不是,颂明有一招即可破解,关键是愿意不愿意采纳了。

  哪一招?

  就是将文化的奖励权收回到“人民”手中,成为真正专业的、权威的、公正的社会评价。

  如何把奖励权真正收回到“人民”手中呢?

  具体的操作方法就是:

  由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在工农兵学商中挑选优秀读者以及具有真才实学、真知灼见的文化艺术专家组成代表民意的临时“第三方独立评选委员会”主持每届的 “人民文学佳作”评选。

  评选委员会应当邀请国际著名汉学家、文学家、评论家和文艺理论学者参加。“第三方独立评选委员会”还应在国际范围内遴选优秀文学艺术作品予以奖励。对于真正的文质兼优的作品应不吝奖金。

  评奖实际上是一个文化的话语权问题,是人类文化发展的导向问题。对此我们应当有高度的自觉性。

  组建文艺评奖的机构应当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是评奖的标准问题。没有标准便没有裁判。

  评价文学艺术作品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无外乎文学艺术的标准、思想性的标准和作品社会影响力的标准。

  思想性的标准并不等于“政治的标准”,而是基于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体现人类团结、和平、合作、自由、进步、幸福的共同愿景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文学艺术人民性”的标准。

  艺术的标准是以美学为基础的,以形象为中心的评价标准。不同体裁的作品有着不同体裁的具体标准。艺术的标准是评价文学艺术作品的基本标准。比如:

  诗歌强调画面感、气象、格局、意境、神韵的标准。

  小说强调人物及环境的典型性、情节的丰富性、语言的生动性、表达方法的恰当性等等。

  社会影响力的标准就是作品对于读者所受欢迎的程度以及所产生的积极社会影响(移风易俗、对社会进步及民族文化发展的贡献等等)。

  文艺理论的专家及学术机构应当在深入研究美学理论以及国际国内经典文学艺术作品之上,抽象、归纳出有充分说服力的分门别类的客观评价标准,形成文学批评理论体系。

  有了客观的标准,每个人都可以依据标准对于文学艺术作品进行解析,就不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混乱状态,更不会再出现把文学艺术作品当作纯粹政治攻击武器的恶劣现象了。

  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

  【文/颂明,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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