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辛:毛泽东不相信“清官”

2018-03-01
作者: 林之辛 来源: 作者博客

  在有关档案里,记载有毛泽东与胡志明关于“清官”的一段对话。他们两个是老朋友了,说话随便,无拘无束。然而,看似漫不经心的“闲聊”,却反映出毛泽东心底对“当官的”一种很深的看法。

  谈话是在1966年6月10日,文革刚兴起时。

  毛泽东说:我们最近这场斗争,是从去年十—月开始的,已经七个多月了。最初,姚文元发难。他是个青年人。讨论清官等问题。你不是赞成清官吗?你说世界上有清官,我就没有见过。无官不贪,只有多少之别,没有真正的清官。

  胡志明说:我的父亲当了知县,他没有贪。

  毛泽东说:不见得,那时你还小,他贪你不知道。当知县可了不起。

  胡志明说:当了几个月,他就被撤职了。

  毛泽东说:那是他来不及贪,当上一两年知县,我看他不大贪也小贪。

  有意思的是,胡志明(他是越南人民最尊敬的领袖,老革命了)已经坚称自己当了知县的父亲没有贪,但毛泽东还是坚持说当知县的没有不贪的;当胡志明辩解说,他父亲每多久就被撤职了,毛泽东仍然“不依不饶”地说那是他来不及贪,当下去的话必定会贪。这些有点像抬杠似的争辩其实反映了毛泽东刻在思想深处的观念:“无官不贪,只有多少之别,没有真正的清官”。

  毛泽东是不是有点固执的偏激呢?也许史学家可以找到几个反例来驳斥他,但是从一般的规律来说,人的社会行为是由其社会地位所决定的。在毛泽东看来,在阶级社会里,处在统治地位的“官”,既不受百姓的监督,又有相当大的权力,那就免不了要贪。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铁律,如俗话所说,“天下乌鸦一般黑”。

  那么,共产党当权后的“官”呢?

  毛泽东也不放心。新政权建立后,战争时期形成的军民、官兵,官民之间打成一片的鱼水之情渐渐地发生了变化。毛泽东对这种变化非常敏感,马上担心起来。他说:“我们党在四九年、五〇年、五一年这三年当中,群众是拥护我们的,是尊重我们的,因为当时是艰苦朴素的,吃小米,住帐蓬。当时刚打完仗,还有饱满的革命热情,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一九五二年以后情况就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我们干部在群众当中开始受冷落。当时,在干部当中实行了薪金制,军队住了营房,机关盖了高楼大厦。过去和群众在一起吃、穿、住,现在有些脱离群众了。”毛泽东在思考:“我们历来讲,要和群众打成一片,对群众要说服而不是压服,这些怎么都成了问题呢? “他的答案是:“原因就在于脱离群众,在于特殊化。”他还说:“衙门大了,离人民远了。”

  毛泽东认为,如果共产党的干部做官以后,脱离群众,处于和老百姓不平等的“特殊化”地位,就会从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变为高坐于“衙门”之中的统治者。对这种人,贪官的铁律同样会起作用,并不因为挂了“共产党”的招牌就可以避免。以刘青山、张子善为典型的一批党内大贪污犯的揪出证明毛泽东的担心并非多余。毛泽东随即发动声势浩大的三反运动,为刚走上执政地位的共产党开创了中国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清廉局面。

  然而毛泽东并没有就此放心。在他看来,只要共产党的干部脱离群众,与老百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他们蜕变为旧社会那样的“官”仍然是难以避免的。在完成了农业合作化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毛泽东曾经为此“快乐”了一阵,但是很快“又没有快乐的日子了”。他发觉,“党、政和群众,工厂的领导和职工,合作社的领导和社员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还没有解决。“所有制问题解决后,要使社会主义在相互关系中取得胜利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在基层,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职工之间,并不平等,群众把他们称为官,党、政、工、团是四大领袖。”“要消灭官僚主义,消除资产阶级作风,要使得大家感到现在是真正地解放了,建立起真正的平等关系”还任重而道远。一直堵在毛泽东心头的相互关系问题,其核心就是干群(官民)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法权(等级)制度,干部特殊化。

  毛泽东还特别提及苏共的教训:“苏联在十月革命后没有做好,旧的法权(等级)制度没有彻底破坏,劳力与劳心是分离的,教育与生产是分离的。”“苏联共产党员多数是干部子弟,普通工人农民提不起来。所以,我们要寻找我们自己的道路。”毛泽东为了避免苏共的错误,寻找自己的道路,在1959年-1960年动员党的高级干部研讨苏共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读到教科书说“苏联宪法不仅仅是宣布劳动者有劳动权利,休息权利,受教育权利,年老、患病及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保证的权利,而且采取多种措施,来保证这些权利”。毛泽东批注:“最大的权利是管理国家。”并对周围同志说:“这里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

  在这里,毛泽东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思想:“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毛泽东不是一般地论述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而是进一步指出,如果管理国家的权力只由一部分人所专有,或者说垄断,而广大民众只是处于被管理的地位,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分化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这种在国家政治上的地位不平等,会让处于统治地位的那部分人,失去民众的有效监督而又拥有极大的权力,就不可避免地走向广大民众的对立面,重现旧社会贪官的“铁律”;而被统治的广大老百姓,即使在已经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条件下,仍然可能丧失基本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这个思想,不仅在苏联当时的马克思主义宣传中没有论及(没有达到这个认识高度),而且在中国的毛泽东思想研究中也没有给予重视。苏共以及东欧各个共产党后来发生的事情,活生生地给出了一个依靠人民拥护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如何逐渐演变为统治人民的官僚特权阶层,最后被人民所抛弃而垮台的历史过程,给毛泽东的上述论断提供了最好的注脚。

  毛泽东一直担心中国共产党会走上这样一条路,他越来越感觉,共产党的干部“官气”越来越多,共产党的机构越来越像个“衙门”。他看到那些干部“官做大了,薪水多了,自以为了不起,就摆架子,有事不跟群众商量,不平等待人,不民主,喜欢骂人,训人,严重脱离群众。”“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他还特别担心干部子弟,认为他们有优越感,脱离群众,将来会变成贵族阶层。

  为了寻求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毛泽东进行了艰难的探索,可是都“不能解决问题”,最终他选择了“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的方式(文革),目的“就是要改变我们脱离群众的问题。”在文革中,毛泽东苦苦思索如何通过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干部“官僚”化和国家机构“衙门”化的问题。他对新成立的革委会人员说:“解放十几年来,我们脱离群众是很厉害的。青联、妇联、团中央都是空架子。我们的要求是不脱产,既当官,又当老百姓。假如不当老百姓,有什么办法呢?一个月里当一个星期的官,三个星期的老百姓。假如不当老百姓,工人运动的领袖这样下去就可能变。这个是大方向问题。办法是否好,同志们可以提出来。”这种询问和商讨的口气反映了毛泽东苦心探索新路的思想状态。后来,毛泽东几次强调要实行这个办法:“不要脱产,又要工作。”“要半官半民。”同时,毛泽东又多次提到:“搞薪金制,搞军衔我从来就反对。”“我们这次文化大革命要把它改变过来。”(毛泽东在58年就曾经说过:“要考虑取消薪水制,恢复供给制”,“是不是由干部带头恢复供给制?”)在文革中当上国务院副总理的陈永贵实行三三制(三分之一时间在中央,三分之一时间到外地,三分之一时间回大寨),不迁户口,也不拿国家工资(大寨按工分满勤给每月45元,中央生活补助每月36元),就是响应了毛泽东的号召。

  毛泽东离开了我们,他的探索没有完成,他的一些设想最终也没有实现(这些设想要动那些高官们的“奶酪”,其难度可想而知),但他关于警惕和防止共产党的干部重走旧社会“当官的”路的思想却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其深刻性、远见性和针对性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一切真正关心中国政治制度改革的人,都不应该忘记从毛泽东的这个思想中获得启发和教益。

  2016,6,3

林之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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