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昌明:毛主席是践行“民主集中制”的楷模!


  当今,泼在毛主席身上最黑的一盆污水,就是“污”他行事风格“独断专行”;扣在他头上最大的一顶政治帽子就是“个人专断”、“损害党的民主集中制”。顺着这条思路,党内“反毛”、“污毛”代表人物——社会主义叛徒辛子陵,恶毒地肆无忌惮地造谣污蔑:毛主席“是打着社会主义的幌子,搞专制独裁,搞世袭制和家天下”。(辛子陵:《红太阳的陨落·导言》,2007年香港书作坊出版)

  对辛子陵的造谣污蔑,一般人们大都会嗤之以鼻!因为人们认识世界、判断是非,毕竟是用大脑而不是用脚趾思考,是以发生了的事实为依据的。

  事实是,毛主席创建的,是消灭了几千年剥削与压迫、人民大众翻身作主人——实现全民福利、实实在在的科学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不是什么“忽悠”人的“社会主义的幌子”;

  事实是,党内出现过的三个接班人,从刘少奇、林彪到华国峰,没有一个是姓“毛”的,又何来“世袭制”?

  事实是,为何毛主席在生前就没把江青或毛远新安排到党主席的位子上?难道凭毛主席的功绩与威望,还比不上袁世凯?如果他想要搞“家天下”,还怕搞不成?!

  辛子陵的造谣污蔑,自然不攻自破。然而,“污”毛主席搞“个人专断”、“独断专行”的诽谤,确实也“蒙”了不少糊涂人。有的甚至还跟着“反毛”分子一起瞎起哄,认为毛主席晚年确实“破坏”了民主集中制,犯下了“严重错误”。最近某将军的一句评论:“毛泽东的过人之处最终赢得了全党全军的尊重,但他的‘霸道’也为他晚年的失误埋下了伏笔”,就是这种糊涂人的典型。

  什么叫“专制独裁”?

  “霸道”、“独断专行”,实际上是“专制独裁”的同义语,只是小人们“跪着造反”、不敢明说,换了一种较为婉委的表达罢了!

  那么,什么是“专制独裁”呢?顾名思义,就是独自裁断,独自决定,不听别人意见,个人说了算。从现代政治学意义上讲,它是与“民主”相对立的一个贬义词。

  如果“独裁”就是“个人说了算”,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讲,凡是领导人都是“独裁”者。为什么?因为,在任何民主政体中,领导人均拥有合法的“独裁权”。

  美国,可说是右派文人们顶礼膜拜的“民主国家”了吧,试问:在美国政府中,是谁说了算?当然是总统说了算。不管谁当总统,一旦当选,他就拥有了行政的“独裁权”。

  想当年小布什打“反恐战争”,用胡说八道的“理由”先后攻打阿富汗和伊拉克,当时国际、国内舆论均有强烈反对声(有数百万人的示威游行,顶个屁用!),他却下令照打不误。这不就是“个人说了算”?如今,现任总统特朗普不顾国际信誉,任意推翻前任的承诺与政策,不断“退群”;谁如果与他意见不一,他就让谁“下岗”;现今他又挑起同中国的贸易战,国际、国内可谓是反对声一片,但他照样出尔反尔、不断升级。这不是“独裁”又是什么?然而,美国人却都认为他是在行使总统的权力,是美国式“民主政治”的体现。(要不然他早就被“弹劾”下台了!)

  其实,从科学的意义上讲,“独裁”与“民主”,原本就是一个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体。作为一种“决策”方式,“民主”与“独裁”,本来就是一体两面,关键是你的决定是否符合当地、当时的政治规矩?在中国,这就是一个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根据这个原则,《党章》制订的纪律规定: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毛泽东同志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主席,党中央的一切决定的产生,尽管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但最终都得由他点头、签发来作决定——由他“个人说了算”。纵观世界上任何一个集体,最终听从领导人的个人意见或由领导人作出最后决断,这是正常的领导方式,谈不上是“独裁”。(孙中山在国民党内的职务就是:“总裁”,也没有人说他是“独裁者”!)

  鉴于领导人行使职权,都是以“个人说了算”形式实施的,因此,要判断一位领导人究竟是不是搞“独裁”?不应只看形式,而更应看其实质。笔者以为,关键要看两条:

  一是,要看领导人的意见与决断,是否体现了群众意志?是不是符合该集体的利益?

  毛主席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讲得很清楚:

  “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

  这里的核心问题是,领导人是否真正集中了群众的意见?领导人集中的意见,是否真正符合这个集体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客观实践的检验才是最重要的。如果领导人的意见与决策在实践中证明是错的,但却又不愿改正,甚至坚持错误、一味“蛮干”,压制不同意见(不争论!),排斥、镇压反对意见(不换思想就换人!),那才是标准的“独裁”!如果是知错必改、肯做自我批评,那就只能算是犯错。

  二是,要看领导人的意见与决断的推出,是否违反正当程序?是否符合政治规矩?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它既不是极端民主化的无政府主义,也不是个人专制主义。《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重大问题都由集体决定,同时使个人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领导人的意见与决策,超越了个人负责的范围、属于“重大问题”,那就得看这一意见与决策,是否通过领导集体的讨论与认可?如果任何必须经由领导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未经集体讨论与认可,任由领导人擅自推出,那才叫“独断专行”;反之,则是正常的“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搞清楚了什么是“独裁”的真正含义,才能真正识别“独裁”者。领导人“个人说了算”,绝不是判断是不是“专制独裁”的根据。

  毛主席是践行“民主集中制”的楷模

  综观毛主席一生,忠诚于共产主义信仰,从不动摇;他始终站在工农劳苦大众的立场上,信仰群众史观,总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他一生无私奉献,不管顺利还是逆境,始终坚持原则又严格遵守党纪,堪称是践行“民主集中制”的楷模。

  1927年大革命失败,全国充满了白色恐怖,革命者对前途一派茫然。

  “众人皆醉我独醒”!是毛主席提出了“枪杆子里边出政权”的口号,领导了秋收起义,创建了真正的人民军队,开辟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使中国的革命事业蓬勃发展起来。但他个人却屡遭磨难,一直被奉行“左”倾教条主义的党中央压制与打击,多次遭受党纪处分。从“开除”党籍、撤职,到被夺权,被批为“富农路线”和“右倾机会主义”,“晾”在了一边。然而,他从不动摇,始终忍辱负重;但又坚持原则,决不在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正确主张。最后,终于在1935年的遵义会议上获得多数同志的拥护,从而也改变了中国革命的命运。

  遵义会议以后,特别是在1945年的中共七大以后,毛主席的领袖地位已在革命斗争的实践中自然形成,且已众望所归、不可动摇。即便如此,他在党的最高领导岗位上,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团结同志(包括像王明、博古这样犯过严重路线错误的),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既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又集中了正确的意见,从而保证了1949年中国革命的胜利。

  建国以后,在要不要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上,党内高层出现了分歧。然而,毛主席对昔日战友,总是满腔热情地说服教育、耐心帮助,带领他们共同前进。 回顾50年代毛主席领导党和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尽管遇到过许多艰难曲折,但其主流始终是正确的,成绩是主要的。对出现的问题和缺点,他也总是坦诚地承担起责任。

  如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尽管他当时已退居“二线”,不是“一线”直接领导。但正是他第一个发现了大跃进中的错误,迎着“一线”阻力、竭力加以纠正。并四次(1960年的《十年总结》,同年《“11。28”的批示》,1961年《“6。12”中央工作会议总结讲话》;以及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主动地作了自我批评:

  “我本人也有过许多错误”;“自己也曾犯了错误,一定要改正”;批评自己不该把反右倾斗争搞到群众中去;“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与毛主席勇于自我批评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党史上始终未见有刮“共产风”始作俑者的“一线”领导主动作过自我批评!)

  毛主席的上述言行,像一个“专制独裁”者的表现吗?

  遗憾的是,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不断深入,不少原先跟随过毛主席的“革命者”,由于受几千年剥削制度“传统观念”的影响,未能改变世界观;加上建国后这些人原有地位发生了改变(都当了“官”);社会主义时期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又在潜移默化地侵蚀着他们;等等。所有这一切,正在促使国内一个特权统治集团的形成,并促使党内两条路线分歧与斗争的日趋尖锐。

  党内的上述变化,对多数同志来说尽管感觉不到;但毛主席却已洞察秋毫。毛泽东,出于他对中国几千年“历史周期率”的充分认识,作为信奉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岂能听任中国的革命事业半途而废,怎能容忍让几千万革命先烈的鲜血白流!共产党人,究竟还要不要走社会主义道路?

  1956年中共“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的“总纲”也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是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它的目的是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当中国革命的航向已经在发生偏离,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主席,能袖手旁观吗?如果袖手旁观,岂不等同是同流合污?怎么办?

  毛主席认为,要打破“历史周期率”,要把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归根到底,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他在同黄炎培的“窑洞对”中早就认识到,要防止历史上的悲剧重演,共产党只有找到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毛主席感到:既然我们过去搞了一些在文化、农村、工厂的斗争,即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但都没有解决问题。没有找出一种形式,公开的,全面的,自下而上的揭发我们的黑暗面,所从他要发动一场文化大革命。放手发动群众,实行“大民主”,充分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揭露矛盾,明辨是非,从而保证红色的人民江山永不变色。

  那么,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是不是据此就能断定他的作风是“独断专行”,是“个人专断”,是“损害党的民主集中制”,是“专制独裁”了呢?

  否!这就得用检验是否“专制独裁”的两条标准来衡量。

  尽管现今人们对文革的是非,仍存分歧。但从防止上层腐败这一角度讲,越来越多的人是予以肯定的。更为主要的是,毛主席发动文革的决策,是作为党的“重大事件”,是经过党中央正式会议全体讨论、表决通过的。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京通过了毛泽东主持起草的指导“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这次会议是由刘少奇主持的,文革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的,决策程序是完全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可见,说是毛主席的“专制独裁”“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是不符逻辑的,是站不住脚的。

  有人也许会说,是毛主席的“过人之处”“赢得了全党全军的尊重”,形成了“个人崇拜”,从而让人们不敢反对、不敢有不同意见了!

  那这要怪谁呢?你有反对意见,却不支声。这像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共产党人吗?共产党的“老祖宗”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早就讲过:

  “共产党人不屑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并认为隐瞒自己的观点是可耻的。究竟是光明正大地坚持自己的观点是共产党人的应有品质呢,还是去做一个口是心非、韬光养晦的阴谋家与两面派?

  “反毛”分子可以坚持自己的立场,至死认为毛主席发动文革是“错”的;但他们永远不能指责毛主席是“个人专断”、“专制独裁”!因为无论是他老人家的个人意见还是代表党中央做出的决策,都是经受得起时间的检验、是正确的;更是完全符合“民主集中制”的决策程序的。

  客观事实证明:毛主席一生既坚持革命原则,又严格履行党的纪律。他无疑是践行“民主集中制”的楷模。

  (2019年9月6日为纪念毛主席逝世43周年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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