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来意:毛主席治“贪”

2022-03-08
作者: 耿来意 来源: 乌有之乡

  贪污是一种社会顽疾,任何时代都有贪污现象,只是轻重不同而已。

  毛主席是一个哲学家,他曾用哲学观点分析了贪污现象:

  “社会总是一分为二,对立的统一,没有贪污盗窃不成世界,不然辩证法就不灵了。”

  贪污侵蚀社会的肌体,增加人民的痛苦,因此是人类社会的毒瘤,无论什么样的社会性质,都会建立一套反贪机制,吓阻和惩治贪污,以维护国家机制的正常运转。但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由于权力掌握在少数统治阶级的手中,缺少监督,再严厉的反贪机制都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应有的效应,到后来,国家肌体就会被贪污虫蛀到千疮百孔,走向败落。

  毛主席对贪污这一社会现象是非常痛恨的,因为他太了解中国的历史兴替,太了解每一次朝代更迭中人民的苦难了。有一次他跟朋友谈起自己年轻时立下的志向,原因之一就是贪官污吏对人民的勒索压迫,看到人民缺衣少食,挨冻受饿,目不识丁,做一世的文盲,还常常被地主、豪绅和贪官污吏勒索压迫,被卖被杀,所以立志“以一生的力量为痛苦的人民服务,将革命事业奋斗到底。”

  毛主席自湖南第一师范毕业后,积极参加社会活动。1919年12月,毛主席组织发起驱逐湖南督军和省长张敬尧的活动,并任湖南赴京驱张请愿公民代表团团长,赴京组织请愿活动,历数张敬尧的祸湘罪恶,向北洋政府提出撤惩要求。当赴京请愿团得知湖南矿务局局长张荣楣在北京与美商秘密签定草约,抛卖矿权,毛主席义愤填膺,写下“湘人力争矿厂抵押呈总统府、国务院及外、财、农商三部文”,要求对贪吏私约卖矿恳予严惩,以儆官邪而维湘矿”,呈文中写道:

  “张荣楣丧心病狂,希图贿扣,饱入私囊,竟不惜以湘省重大利权,轻轻断送。盗贼之行,罪岂容诛!……牺牲一省最大之矿权,填一二贪官污吏之欲壑,事前绝不使湘人与闻。……以张督治湘二年之暴政,敲骨吸髓,无微不至。张荣楣为虎作伥,惟利是嗜,又焉有丝毫计公益,恤民隐之心?”

  在毛主席的不懈努力和湖南各界的鼎力抗争之下,张敬尧声名狼藉,于次年6月逃离长沙。驱张运动的胜利,反映出毛主席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也反映了他疾恶如仇的品格,对贪腐斗争的不屈不挠。

  1927年3月,毛主席在湖南花了三十二天时间对农民运动进行了深入考察,对农民运动进行了高度评价,指出了农民运动在打击贪官污吏方面的巨大作用,他在考察报告中写道:

  “他们将冲决一切束缚他们的罗网,朝着解放的路上迅跑。一切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都将被他们葬入坟墓。一切革命的党派、革命的同志,都将在他们面前受他们的检验而决定弃取。……农民的主要攻击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吏,乡村的恶劣习惯。这个攻击的形势,简直是急风暴雨,顺之者存,违之者灭。……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

  中国共产党人独立领导武装革命以后,一方面把推翻贪官污吏作为革命目标,一方面在自身政权建设中铁腕治贪,以保证新政权的政治清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中央政府在苏区进行了声势浩大的以肃清贪污浪费为主要内容的廉政运动,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训令,规定“凡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1934年1月,毛主席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讲到苏维埃的经济政策时指出:“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当时处理过一个谢步升贪污的案子,谢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他利用职务之便,腐化堕落,还向白区走私物资谋利,毛主席得知案情后,说了一席话:

  “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

  谢步升最终被判了死刑,像谢步升一样因贪污被处死的还有几个,处罚之严厉证明共产党人在惩治贪污方面的决心异常坚定。

  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区域与共产党解放区形成了新旧两重天,国民党区域贪污成风,廉耻扫地,而解放区奖励廉洁,禁绝贪污,成为清明廉洁的政府。

  1939年5月30日,毛主席在延安庆贺模范青年大会上,针对国民党顽固派要取消共产党的倒行逆施,他说道:

  “我们共产党员‘吃树皮’,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则‘刮地皮’。所以把共产党搞掉了,中国就不妙。”

  1940年2月1日,毛主席在延安民众讨汪大会上发表讲演,痛斥国民党假“统一”的反动面目,他说:

  “陕甘宁边区是全国最进步的地方,这里是民主的抗日根据地。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磨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为什么要取消它呢?只有不要脸的人们才说得出不要脸的话,顽固派有什么资格站在我们面前哼一声呢?”

  毛主席还为延安民众讨汪大会起草通电,提出向国民党的十点要求,其中一点为取缔贪官污吏:

  “抗战以来,有发国难财至一万万元之多者,有讨小老婆至捌玖个之多者。举凡兵役也,公债也,经济之统制也,灾民难民之救济也,无不为贪官污吏借以发财之机会。国家有此一群虎狼,无怪乎国事不可收拾。人民怨愤已达极点,而无人敢暴露其凶残。为挽救国家崩溃之危机起见,亟宜断行有效办法,彻底取缔一切贪官污吏。”

  1941年5月1日,毛主席为《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加写补充了许多重要内容,其中一条是关于廉洁政治:

  “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同时实行俸以养廉原则,保障一切公务人员及其家属必需的物质生活及充分的文化娱乐生活。”

  毛主席加写的这段文字,绝非官样文章,而是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和遵守,在1943年公布的《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中规定:贪污500元以上者,处以列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有个叫肖玉壁的老红军,颇有战功,当时任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副局长,后来被安排在清涧县张家畔税务所当主任,他自恃有功,放纵自己,以身试法,贪污了3000多大洋,还偷偷把边区重要物资粮油卖给国民党军队,事发后被边区高等法院判处了死刑。肖玉壁于是给毛主席写信求情,希望免于一死,毛主席回复:

  “你记得我是怎样对待黄克功的吧?这次和那次一样,我完全拥护法院判决。”

  后来,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对此评论道:“我们一定要做到,在‘廉洁政治’的地面上,不容许有一个肖玉璧式的莠草生长!有了,就拔掉它!”

  因为对贪污腐化的零容忍,延安成了中国最干净的地方,成了一种象征,一个圣地,一个进步青年最向往的地方。到过延安的人,无不深切地感受到一个不一样的政府象一颗新星一样在缓缓升起。爱国华侨陈嘉庚访问延安后感慨地说“中国的希望在延安”。美国时代杂志驻中国战地记者白修德访问延安后说:

  “至今为止,共产党和国民党相形之下是光耀四射的,在国民党是腐化的地方,它保持洁白;在国民党是愚昧的地方,它是英明的。在国民党压迫人民的地方,它给人民带来了救济。整个抗战时期共产党用英明的领导,不仅抗击敌军,保护人民,而且使人们脱离古老的苦难,这样获得了威权。”

  正是在这样相形之下的黑白分明,已经决出了国共两党在未来中国政治舞台上的胜负,因为国民党无法解决自身的贪腐问题,尽管表面看起来很强大,而实质已经虚弱不堪了。所以,当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举起屠刀发动内战的时候,毛主席就已经洞悉到了这一点,他给中共中央起草对党内的指示,要以自卫战争粉碎蒋介石的进攻,他分析说:

  “我们是艰苦奋斗,军民兼顾,和蒋介石统治区的上面贪污腐化,下面民不聊生,完全相反。在这种情形下,我们是一定要胜利的。”

  1947年10月10日,毛主席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起草政治宣言,指出在一切蒋介石统治区域,“贪污遍地,特务横行,捐税繁重,物价高涨,经济破产,百业萧条,征兵征粮,怨声载道,这样就使全国绝大多数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以蒋介石为首的金融寡头,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则集中了巨大的财富。这些财富,都是蒋介石等利用其独裁权力横征暴敛、假公济私而来的。”他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中国人民的意志为意志,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宣言指出:

  “废除蒋介石统治的腐败制度,肃清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治。”

  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胜利的前夜,1949年3月5日,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毛主席发表了非常重要的讲话,为新中国的成立作了思想和理论上的准备,指出资产阶级“糖衣炮弹”是无产阶级将要面临的主要危险,要求全党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他说:

  “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如果这一步也值得骄傲,那是比较渺小的,更值得骄傲的还在后头。在过了几十年之后来看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就会使人们感觉那好像只是一出长剧的一个短小的序幕。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向党内讲明白,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新中国成立以后,防止“糖衣炮弹”的袭击成了共产党人的必修科目,预防和惩治贪污腐败是毛主席日常思考及历次运动中的一个重头戏。

  1949年12月5日,毛主席在起草的“军委关于一九五○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中要求军队不能从事商业活动,他说:

  “根据过去的经验,军队的生产运动,必须严格禁止开商店从事商业行为。干部中如有企图以走私、囤积、投机希图暴利的思想,或发现此种行为,必须迅速予以纠正和制止。因为这些不仅违背正确的生产方针,搅乱经济秩序,而且势必发生贪污腐化,毁坏自己同志,为法令所不容许。”

  1951年11月30日,毛主席为转发西南区党政军会议情况报告起草中共中央批语,批语针对报告中所提反贪污、反浪费一事特别指出:

  “反贪污、反浪费一事实是全党一件大事,我们认为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才能克服二中全会所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并实现二中全会防止腐蚀的方针。”

  正在这个当口,张子善、刘青山案发。刘青山、张子善都曾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先后动用全专区地方粮折款二十五亿元、宝城县救济粮折款四亿元、干部家属补助粮折款一亿四千万元;从修潮臼河的民工供应站中,苛剥获利二十二亿元;贪污修飞机场节余款和发给群众房地补价款合计四十五亿元;冒充修建名义向银行骗取贷款四十亿元。总计贪污挪用公款二百亿元左右投入地委机关生产,作投机倒把的违法活动。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第三书记刘澜涛将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调查处理情况向毛主席作了汇报,毛主席非常震怒,立即起草中央给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的批语,指出:

  “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1952年2月,刘青山、张子善被河北省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判处死刑。在公审大会召开之前,曾有高级干部考虑到刘、张两人在战争年代有过功劳,向毛主席说情。毛主席像历次对待贪污分子的态度那样,断然拒绝了,他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我建议你们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

  刘青山、张子善案的发生,是一个极大的警示,也促使毛主席下定了决心,要把贪污当成一场大斗争来处理,于是新成立以来第一场大的运动开始了,那就是“三反”、“五反”。

  1951年12月1日,毛主席为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起草中央给中央和军委各部门首长,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各中央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各大军区并转各省军区党委,志愿军党委的通知,要求遵照执行。他在对“决定”的修改和加写中说:

  “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至三年以来,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证明一九四九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动员切实执行这项决议的紧要时机了。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会犯大错误。现在必须向全党提出警告: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中央人民政府不久将颁布惩治贪污的条例和惩治浪费的条例,各级领导机关必须仿照实行惩治反革命条例那样,大张旗鼓地发动一切工作人员和有关的群众进行学习,号召坦白和检举,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和检查。一切贪污行为必须揭发,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程度不等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

  1951年12月11日,毛主席为转发华北军区后勤部党委“三反”斗争的报告,起草批语,指出:

  “很多党员,甚至负责干部,沉埋于事务工作,政治思想极不发展,党内生活极不健全,因此许多人陷入了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泥坑,许多人本位主义极为浓厚,只顾小局,不顾大局。这种情况,必须改变。”

  1951年12月12日,毛主席复电西南军区党委并告各大军区及各中共中央局,指出:“注意资产阶级和旧统治阶级腐化我党我军的严重危险性,迅速布置一个大张旗鼓的吸引广大群众参加的(一定要有民主人士参加)反贪污斗争,并以所得经验见告。”

  1952年1月1日,毛主席出席中央人民政府在怀仁堂举办的元旦团拜会并致祝词,他在祝词中说:

  “我同全体人民和一切工作人员一致起来,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将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洗干净 。”

  1952年1月4日,毛主席审阅修改《人民日报》社论稿《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伟大斗争中,发动群众的关键何在》,将社论稿中“像刘青山、张子善等大贪污犯,则不论他们有多大功劳,都是不可宽恕的了。对于这样变质的分子,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一段中的“变质的分子”,改为“叛徒和毒虫”。

  1952年1月5日,毛主席为转发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三反”斗争的报告,

  起草中央批语,批语指出“一定要使一切与公家发生关系而有贪污、行贿、偷税、盗窃等犯法行为的私人工商业者,坦白或检举其一切犯法行为”,“借此给资产阶级三年以来在此问题上对于我党的猖狂进攻(这种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以一个坚决的反攻,给以重大的打击。”

  1952年1月18日,毛主席阅陈毅关于华东部队“三反”运动的报告,起草给陈毅并告各大军区、志愿军和各中共中央局负责人的批语,指出:

  “要集中精力尽可能查出一切大中小贪污犯,即是嫌少不怕多,有多少就应查出多少来。特别注意查出大贪污犯,不达目的,不应停止。”

  1952年1月22日,毛主席为转发华北军区党委关于“三反”运动的报告,起草给各大军区、志愿军并告各中共中央局的批语,指出“注意打大老虎。”

  1952年2月3日,毛主席审阅修改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南局组织部将整党报告改为“三反”报告的通知的批语稿,指出对开除丧失无产阶级立场、贪污蜕化分子应毫不可情,他说:

  “对于开除这些人出党和撤销这一些人的职务,不应当有可惜的观点,这是毫不可情的,如果没有开除和撤销他们的决心则是错误的。过去我们党内对于这类坏人所存在的自由主义思想,必须坚决地加以克服。”

  1952年2月10日,毛主席阅刘澜涛关于华北军区后勤部“捉虎”的报告,起草给各中共中央局、大军区和志愿军的负责人的批语,指出:

  “大贪污犯是人民的敌人,他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志或朋友,故应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将他们肃清,而不应有丝毫的留恋或同情。”

  1952年2月10日,毛主席为转发关于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打虎”情况的报告,起草给各中共中央局、大军区和志愿军的负责人的批语,要求仿行。这份报告中说:“从已经查出的大贪污犯来分析,几乎所有大贪污犯都与资本家有密切关系,互相勾结。”

  1952年4月16日,毛主席审阅修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草案的说明稿”,加写的内容之一是:

  “这些大贪污分子也已经不是我们的同志,而是盗窃国家和人民财富的罪犯,因此,除坦白悔改并有立功表现者外,必须从我们的队伍中清除出去,并予以法律制裁。”

  1952年4月21日,毛主席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三反”运动是新中国为净化革命队伍而发起的第一次大规模反贪风暴,在这次历时十个月的运动中,经中央和大行政区批准判处死刑的四十二人(内有杀人犯五人) ,死刑缓刑九人,共计五十一人,极大地震慑了贪污这一社会顽疾。“三反”之后,象这样大规模的对贪污腐化急风暴雨式的“整肃”行动逐渐淡出惩治选项,而采用了较为缓和的以预防为主的治理模式,力求从思想上、从根源上找到解决贪污问题的新方法。

  1956年11月8日,毛主席在中南海邀集准备出席或列席八届二中全会的部分省市委书记,他指出阴暗面问题是必然的,就象太阳出来就有阳面和阴面一样,要搞几个文件,反对骄傲自满、贪污浪费,要整社,他说:

  “一反强迫命令,二反贪污腐化,想个办法解决,用半年时间使那些干部有个回旋余地,只要肯承认错误,偿还或者分期偿还贪污款,就可以不算贪污。这一次不要来个急风暴雨,留个余地,使其善自处理。”

  1956年11月15日,毛主席在八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要开展整风,治病救人,把病治好,把人救了,他说:

  “凡是贪污了的,要承认错误,在这期间把它退出来,或者以后分期退还,或者连分期退还也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免了,都可以。但是总要承认错误,自己报出来。这就是给他搭一个楼梯,让他慢慢下楼。”

  1957年2月27日,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作题为《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讲话,要求增产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他指出:

  “现在要搞全国范围内的增产节约运动,反对铺张浪费。反对贪污浪费就等于我们洗脸,人就是要经常洗脸。全国六亿人口都来提倡节约。现在许多人升官发财的思想大为发展,去年评级就评出一个毛病来了,叫作争名夺利,争名于朝,争利于市。”

  1959年4月3日,毛主席在审阅湖北省麻城县用算账方式对大跃进过程中发生的“共产风”进行退赔的报告时进行了批注及批示,指出贪污多占是“在于毁坏社会主义事业,是在于毁坏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是在于毁坏干部自身。”他还肯定算账方式说:

  “算账才能帮助干部从贪污浪费的海洋中拔出身来, 一身清净。”

  1960年3月22日,毛主席在济南听取山东省委及济南军区负责人汇报,关于干部贪污问题,指出贪污是脱离老百姓,靠老百姓才有出路,他说:

  “在贪污的钱多已经花掉了,可以叫他用劳动补偿,也是等价交换,只给他留下穿衣吃饭的部分,其余拿过来补偿,什么时候偿完就算。”

  1960年3月23日,毛主席在天津与河北有关有关负责人谈话,指出有些省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相当严重,已经烂掉一批了,贪污数额大,性质恶劣,“救济粮、救济款他都贪污”,对此,要“年年讲,提出警告,要他把手缩回来。”他说:

  “有一部分大的贪污分子那就要法办,比如一千元、二千元,那是‘老虎’了,极为恶劣的,单是撤职不行的。治病救人这个口号还是适用。但是怎么治病呢?就是把他撤掉,怎么救人呢?就是把他劳动改造,法办。这样才能治他的病,才能救出来。”

  1960年3月23日,毛主席为转发山东省六级干部会议秘书处编印的《会议情况》起草中共中央给各省市区党委,中央一级各部委、各党组的批语,指出一些公社人员存在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又大发作,危害人民。他说:

  “对于那些最胡闹的,坚决撤掉,换上新人。对于大贪污犯,一定要法办。对于少数县委实在不行的,也要坚决撤掉,换上新人。同志们须知,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是一个客观存在。出现这些坏事,是必然不可避免的,是旧社会坏习惯的残余,要有长期教育工作,才能克服。”

  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中严重的贪污等问题,毛主席在“天津会议”上提出要搞“三反”,就是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已经六七年没有反了,现在大发作。”1960年5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农村中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展开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根据中央监委制定的具体政策,对贪污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必须给予必要的处分,凡贪污1000元以上的定为大贪污犯,给予刑事处分,是党员的开除党籍。

  1960年12月30日,毛主席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要求刹住“共产风”,坚决退赔,他说:

  “贪污赃款一定要退,一年退不起,两年,三年,不行十年也一定要退。 东西赔光了, 要以自己的劳动来偿还,不这样贪污现象消灭不了。”

  1963年3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指示说:

  “要开展的‘五反’运动,是又一次大规模地打击和粉碎资本主义势力猖狂进攻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

  对于这次开展的“五反”运动,毛主席提出“发动群动是根本路线”,要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1963年4月9日,毛主席在济南听取山东有关负责人汇报时,关于“五反”问题指出:

  “要洗温水澡,要使百分之九十几的干部心情愉快。对一些犯有严重贪污盗窃和其他罪行的人,可以实行劳动改造,不要杀人。至于有血债,民愤大,不杀群众很不满意、脱离群众的,又当别论。群众揭发的,有些不一定正确,要经过调查研究,不忙于做结论和处理。要实事求是,不要搞逼供信,不要逼死人。”

  1963年5月4日,毛主席会见阿尔巴尼亚新闻工作者代表团、劳动青年联盟代表团、工会代表团和档案工作者代表团,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经常生长资本主义因素,他说:

  “有些共产党员挂了党员的招牌,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分子,这不是多数,但有-部分是如此,搞投机倒把,贪污盗窃,铺张浪费。”

  1963年5月7日,毛主席主持讨论《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稿,对于“五反”及当时正在开展的“社教”运动,他说:

  “现在的方法是洗温水澡。说精神愉快,那是结果,要有点紧张,但不是所有的人都那么紧张。有些人实行了退赔,就不戴贪污分子的帽子了。吐出来就算洗了手,一不叫贪污,二不叫盗窃,伤人不要过多。要用现在这个方法,使多数人洗手洗澡,轻装上阵。要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团结教育过来,发动群众,打击极少数贪污盗窃分子。”

  1963年6月14日,毛主席在邯郸听取河北省委领导人汇报工作,当省委书记林铁提出有一个干部贪污八千多元,他自动坦白了,并积极退赔,是否要坐牢或劳改的问题,毛主席说:

  “不要坐牢了,也不要劳动教养了,还是给他工作,但要把工作调换一下,治病救人嘛!”

  1963年10月2日,毛主席会见阿尔巴尼亚军事代表团,对于国内的治理贪污等问题,他说:

  “我们正在进行斗争,反对党内、党外的资产阶级分子。反贪污浪费、反投机倒把这些事情,我们已经有十年没有做了。党内隐藏了许多坏事情,党内不纯,部分组织已经被敌人占领了,所以,如果我们再不搞,再过十年,中国也会出修正主义。”

  1963年11月15日,毛主席会见阿尔巴尼亚总检察长切拉等,指出对付贪污浪费分子,单用行政的办法和法律的办法是不行的,要依靠群众的力量。他说:

  “铺张浪费、贪污分子,一般说靠行政的办法是整不好的,他们就是怕群众,叫做上下夹攻,他们就无路可走了。要隔几年就整顿一次。对待这些人,我们主要不靠捉人杀人,主要靠批评教育,就是用教育的方法改造人。我们相信依靠群众是可以把他们教育改造好的。至于少数分子,那是要抓起来的,但也是采取教育的方法进行改造。”

  1964年1月5日,毛主席会见日本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谈到防范修正主义,指出修正主义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是旧社会母胎中的产物,他说:

  “人是会变化的,革命者也会发生变化。没有群众的监督和揭露,他们可能进行贪污、盗窃、做投机生意,脱离群众。现在我们还不能说目前中国所采取的办法一定能够防止出修正主义,但修正主义要在中国占统治地位是很困难的。”

  1964年2月29日,毛主席会见朝鲜领导人金日成,对中国的贪污盗窃等问题,他说:

  “要反对新的资产阶级、新出来的资产阶级分子,他们进行贪污盗窃,技机倒把,这种人虽然为数不多,但很厉害,神通广大。如果现在不加注意,他们就会泛滥起来。”

  1965年1月3日,毛主席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对干部贪污问题,指出要搞大的。他说:

  “干部贪污几十块的,百把块的,两百块的,只要自己讲出来,能退就退,不能退,群众批准,拉倒!其他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大的,怎么办?坦白退赔的,不戴帽子,千把块的也可以赦免,表现好的,群众同意的,还可以当干部。革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的命,要搞大的。反革命分子也要整那些最坏的最厉害的。干部有的不要撤职,而是调职,还可以到别处革命去嘛!”

  1965年7月4日,毛主席会见印度尼西亚共产党代表团,谈到国内问题,他说:

  “被推翻了的阶级是不甘心灭亡的,还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有些人当了权就贪污,投机倒把,实际上变成了小资本家,他们的资本还在原始积累阶段就是了。我们要消灭这种现象,因此进行了相当激烈的阶级斗争。”

  1965年8月3日,毛主席会见法同总统戴高乐的特使、文化事务国务部长马尔罗,指出中国有要走修正主义道路的社会阶层,而且相当广泛,人数虽然不多,但有影响,对于如何防范,他说:

  “我们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商人,反对修正主义的一切基础,不只是党外,党内也有。”

  毛主席在漫长的革命生涯中,始终没有放松治“贪”的重视,但从他治“贪”的历程看,他对于治“贪”的态度却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最初的“铁腕反贪”,到后来手段的不断缓和,让人觉得过于“宽以待之”了,甚至有一次他跟越南领导人胡志明谈话时还说“现在我们不搞清官、贪官这件事了。”难道毛主席对治“贪”的态度真的不如当初那么严厉了吗?其实不是这样,他对于惩治贪污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只是对贪污这一社会顽疾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他找到了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他发现了贪污同资本原始积累之间的关联关系,他要通过解决思想文化问题这一途径,达到有效减少贪污现象的目的。实践证明,毛主席这一思想是一个正确的治“贪”方法,自从他决定“不搞清官、贪官这件事了”之后,社会贪污现象反而是大幅减少了,再没有像刘青山、张子善那样的大贪官出现。

  毛主席的治“贪”思想,有许许多多可以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他提出的贪污是资本的原始积累的观点,不但新颖,而且有深度,是治“贪”理论的重大发现,为预防和惩治贪污腐败提供了另一条重要的思路。

  仔细地想一想,一些贪官的贪腐金额动辄以亿计,根本花不了,贪那么多有什么用呢?那就跟毛主席的发现对起来了:原始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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