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辛:毛泽东亲自为一个平民百姓讨回公道

2023-08-11 3204 2
作者: 林之辛 来源: 红歌会网

  查阅《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册)》,读到一则题为《中央关于处理武汉市府领导人压制民主、打击群众批评的错误的电报》,该电报是毛泽东1951年12月25日以中央名义发给中南局和武汉市委的,电报用语口气之严厉,涉及人员地位之高,并且直接以命令形式点名道姓地指示处理一些人,这在毛泽东留下来的文稿中是罕见的。电报全文如下:

  中南局、武汉市委:十二月二十四日电〔1〕悉。(一)罢免易吉光〔2〕,并由张平化〔3〕同志代表市委作自我批评,声明荐人不当,是完全必要的;(二)市长吴德峰同志既然有压制民主打击群众批评的行为或支持这种行为,对群众影响极坏,当然应向人民代表会议作自我批评,并公开发表。

  原文注释:〔1〕指中共武汉市委1951年12月24日关于拟在武汉市人民代表会议上处理市政府领导人压制民主,打击群众批评的错误问题给中南局并中央的报告。〔2〕易吉光,时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秘书长。〔3〕张平化,时任中共武汉市委书记。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查了各种资料,原来这是当时轰动全国的“纪凯夫案件”,是建国初期“三反”运动中被称为“开国反腐第二案”的一件大事。现在,提起刘青山、张子善事件(开国反腐第一案),熟悉的人不少,但谈到“纪凯夫案件”,恐怕知道的人已不多了。读了当年亲身经历这一事件全过程的李之琏(时任中南局纪委秘书长)所写的《纪凯夫事件始末》,深感此事意义非同小可,是不应该淡忘的。

  事情缘起武汉市第二医院发生的一起盗窃案。1951年4月12日下午下班后,医院工作人员发现总务科的存款被盗,保险柜被打开,现款1200万元(旧币,相当于现在1200元)丢失,有些钱洒落在走廊和院长办公室的地上。顺着地上散落的钞票,追寻到办公室外面的阳台,看到一边的电线磁头上挂着一个花布包,而医院党支部书记王清就在阳台上站着。正在医院食堂吃饭的医院文书纪凯夫赶来,发现王清紧张得满头大汗,神色不对,而挂着的那个花布包里包的就是失窃的钞票,于是就打电话向公安局报了案。公安局来人作了调查,许多疑点都指向王清(如洗衣工指认花布包皮是王清家的;警犬发现钱包中的一个皮带圈与王清的皮带相符)。

  职工们大多对王清抱有怀疑,议论纷纷,但不敢公开讲,因为王清毕竟是领导干部。可是出乎大家意料,过了两天,公安局竟然把报案人纪凯夫给拘留了。

  作出拘留纪凯夫决定的是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和医院党支部书记王清。依据是:纪凯夫历史上有政治问题,其兄曾是国民党特务;纪凯夫发现盗窃案后,表现特别积极,打电话向公安局报案,叫人监视王清的行动。他的这些行为都是别有用心的“贼喊捉贼”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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