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位“劳工律师” ——记施洋大律师
施洋 ,中国早期工人运动的杰出领导人 ,中国首位“劳工律师”。
一.走向革命
施洋家境贫寒。出生于1889年6月13日, 1907年,18岁考入湖北郧阳府立农业学堂蚕科学习,1910年转入郧阳农业中学。辛亥革命爆发后,因学校停办,不得已终止学业。
1912年回乡创办国民学校,任校长。施洋还创立农务会,被推为会长。
1914年,施洋考入湖北警察学校。
1915年考入湖北法政学校专门学习法律。
1917年以甲等第一名的成绩毕业。
1919年开始在汉口花楼街皮业巷5号开律师事务所执业,成为一名律师。不久,加入刚组建的武汉法政学会,被推选为常务副会长。
7月参与筹建全国最早的地方总工会——武汉工团联合会(10月10日改为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并任该会法律顾问。在此之后,施洋以律师身份支持烟厂工人和人力车夫的罢工。他先后参加并领导过武汉大大小小十数次工人运动。
二.拍案而起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武汉学生积极响应,上街游行演讲,被当地军警惨杀,施洋非常愤怒,拍案而起,仗义执言,向律师公会建议,提起公诉,最终惩办凶手,使学生的爱国运动得以重新提振。而他自己也投入五四运动中,组织武汉罢市,发起湖北各界联合会,并作为代表赴京请愿,反对北洋政府派代表赴巴黎和会签字。请愿无果,他便到上海组织全国各界联合会,被推举为评议长。次年,施洋从上海回到武汉,组织平民教育社,创办平民学校,办武汉《星期评论》,为灾民筹赈,发起湖北自治运动,凡是对百姓、社会、国家有利的事,无不殚心竭虑,尽力提倡。因此,他为湖北官僚所忌恨,屡遭打压,但毫不屈服,奔走呼号益力。有朋友替他担心,劝他收敛,他说:“我只要不犯法,当道断不敢置我于死地;即令把我当做眼中钉,也不过捉去坐几天牢罢了。”
三.驱逐军阀
1921年,湖北督军王占元为非作歹,恶贯满盈,引起众怒,施洋发起驱王自治运动。他赴洛阳,向吴佩孚请命遭拒,乃转向湖南组织湖北自治临时政府,被选为省总监和省务院秘书,并组建湖北自治军,参与驱王战役。他还起草自治临时约法,一时声名大振。王占元被驱逐出境,结束了督军王占元的暴政。
四.为民请命
驱逐王占元后,施洋回武汉仍执旧业,但湖北黑暗局面如故。他由此省悟单纯政治运动之无效,思想起了变化,从而“笃信社会主义,实行社会民众组织与宣传运动”。在汉口,车夫是境遇最凄惨的劳苦大众。施洋认为要改造社会,“惟有在此最下层、最被压迫之群众是赖”。于是他抱着身入地狱之宏愿,与车夫们生活在一起,指挥他们几次发起反抗外国资本家剥削的罢工运动,每次都获得圆满胜利。他又为车夫组织工会,拟通过教育与训练,以增进其知识能力,提高其生活水平。车夫工会需要办公场所。为建造工会会所,施洋亲力亲为,忙于各种事务,并为此负债累累,备尝艰苦,但他毫不怨悔,坚持到底,终于建成。这不仅使车夫拥有自己的活动场所,产生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而且由武汉工团联合会改组的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也在此办公,有力地促进湖北工人运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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