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署名文章: 在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弘扬党性精神
【编者按】2024年10月20日,越通社介绍了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署名文章《在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弘扬党性精神》。文章就越南落实第27-NQ/TW号决议近两年来取得的成果进行了总结,并对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完善仍旧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局限进行了反思。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署名文章:在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弘扬党性精神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署名文章《在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弘扬党性精神》。以下是文章的内容:
随着革新政策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党的领导下,正在逐步建设和完善属于人民、由人民当家做主、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于2022年11月9日发布关于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第27-NQ/TW号决议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举措。我党首次发布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专题决议,并确定了一些主要目标,包括:建立健全、严格、统一的法律体系;宪法和法律至上,尊重、保障和切实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国家权力统一、分配明确、密切配合、有效控制;实现行政和司法体系专业化、法治化、现代化;国家机构精干、廉洁,有效运作;建设一支能干事、敢 担当、清风廉政的干部、公职人员队伍;国家治理现代、高效;满足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力争到2045年成为高收入、社会主义定向发达国家。这些目标的成功实现十分重要,是民族奋发图强新时代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落实第27-NQ/TW号决议近两年来,我们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特别是推进了创新立法,政策性回应能力增强,有助于排除困难障碍,促进生产经营,改善人民群众物质精神生活,确保国防安全;执法与立法关系日益密切;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得到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预防和打击腐败、消极现象本着无禁区、无例外、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精神有序开展并取得了很多成效,为进一步强化公务员廉政自律。
然而,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完善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局限性。对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性的认知水平存在差异。党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及时、完整地制度化,或者已经制度化但可行性不高;法律体系还存在相互矛盾、交叉重叠,政策不切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政策补充、修改缓慢。机制、政策、法律未能创造真正有助于促进创新、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和民间资源的有利环境。国家行政机关精简务实高效建设,减少中间环节等方面的工作依然存在短板,部分工作仍然繁琐,立法和执法之间还存在重叠,未能真正满足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一些部委、行业简政放权工作力度不够,仍代地方办事,导致“特批机制”存在,容易滋生消极和腐败。行政改革、数字化转型、电子政务建设仍然存在不足。执法和政策执行工作仍不力,部分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积极主动、不负责任;一些部委、地方推卸责任、“甩锅” 法律体系,不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