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广俊:生产队的干部
1981年,农村普遍实行了包产到户责任制,人民公社退出了历史舞台。人民公社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即生产小队、生产大队、人民公社三级,以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干部的管理水平如何,直接决定着全队社员生活能否温饱幸福。我在农村工作生活了四十多年,整天与队干部打交道,对当时队干部的产生过程,队干部的甘苦忧愁多有了解。我从自己亲身经历谈谈生产队的干部。
在内蒙古卓资县,一般生产队有六十多户,三百多口人。队干部有:政治队长、生产队长、民兵排长、会计、保管员、二至三名作业组长和记工员,这些人组成队委会。也配备一名妇女队长,维护女社员的权益,但妇女队长多数只是名义性的职务,她们一般不参加队委会活动。除政治队长和生产队长外,其他职务可以兼职,比如民兵排长可以兼组长。人口多的生产队可适当增加几个副职。每个队还有一名贫协组长。贫协组长不算队干部,一般不参加队委会,有了政治运动才发挥作用。所有队干部都不脱产,干一天活儿记一天工,按职务给予工分补贴。补贴多少由社员大会上定,队长最多补贴一千分分,组长补2—3百分。而一个好社员一年能挣3500分。在实际操作中,政治队长是半脱产的,他要巡查社员农活儿完成的质量。政治队长光说嘴不干活也是有的,但比较少。农村有几个阶段,如四清运动、农业学大寨高潮阶段,强调政治队长必须是党员。一个生产队一般只有两三个党员,因此,政治队长只能从他们中间产生。如果队里没有党员,有时也从外村往来派。政治队长往往是由生产大队党支部提名的,在社员大会上宣布。但是如果队里社员多数人不同意大队选择的政治队长,这个政治队长也当不成。共产党走群众路线,那时候上下级、干群之间民主意识远比现在强。生产队长和其他队干部全从社员大会上选出。
生产队是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社员口粮从生产队领,吃菜要去生产队菜园记账买,烧柴从生产队分,推磨要用生产队的骡马,走亲戚要借用生产队的驴,家里有了难事也要从生产队借款,粮食不够吃了也要从生产队探支粮,每天干什么农活儿要听队长、组长的分配,进城住店、办事要开生产队的证明,可以说社员离开生产队寸步难行。因此,生产队队干部的权是很大的,直接面对每户社员的方方面面。但是,队干部也不好当,尤其是队长。生产队队长和组长要下地带头劳动,你干多少农活儿,社员跟着干多少。队干部除干一样的活儿,还得检查其他社员干的农活质量,难免会得罪人。政治队长也不好当,他承担着全队农业生产搞得好不好的首要责任,年底社员比其他生产队分的口粮少了,工分值低了,就要遭到社员的责骂,甚至下台。平时队里有些不公平的事,有的社员会站出来骂大街,上大队、公社去告政治队长的状。平时婆婆妈妈的事不少,两口子打架也要找队长调解。社员家里养的猪跑出去吃了队里的庄稼,队长要决定罚款数额。鸡毛蒜皮的事都要管。因此,村里常常能听到队长训斥社员的声音。队长不是学校培训出来的,有的队长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最擅长的管理方式就是骂。可社员普遍认可这一套,说敢管、敢骂的队长,才是称职的队长。同时队长还要有本事应付上级的一些瞎指挥、乱摊派,能够维护和争取本生产队的利益。所以,没点能耐的人当不了队长的。当队长是一种得罪人的事,有时费力不讨好,特别是穷困的生产队,多数队长不想连任,需公社、大队领导去反复说服动员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