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雷:我们能否理解浩然?
浩然先生去世之后,不少报刊发了文章。但这些文章除了怀旧(怀念浩然,或者怀念他们阅读浩然作品的感受等),基本上对浩然的评价还停留在80年代初的水平上,一般会认为浩然是个好人,或者对《艳阳天》、《苍生》有较高的评价,在肯定《艳阳天》时一般会认为其中对农村日常生活的描绘艺术价值较高,而“阶级斗争”理论则对之造成了伤害,等等——这基本上是80年代以来的“定论”了,但现在看来,这些似乎远远不够了,一些关键的问题都没有触及到。在我看来,浩然现在所得到评价远低于他所应有的,而评价浩然,也需要农村研究、文革研究与文学史研究等各方面的推进,而在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如何评价《艳阳天》在“十七年文学”或“合作化小说”中的地位,我认为现在的研究还不深入,而这部作品无论在文学史,还是文学理论、文学生产方式等方面都有重新认识的必要;如何重新认识《金光大道》,浩然曾几次说过《金光大道》是他最喜欢的作品,这似乎不应该仅仅被视作是一种戏言或愤激之言,而应该理解并加以探讨;如何评价《苍生》与“自传体三部曲”的文学价值,这些作品很少被纳入到捌玖十年代文学的讨论之中,但却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只有在以上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才能够整体上认识浩然,包括他的成就与不足,并由此对当代中国文学进行深入的透视与反思。
1、评价浩然的前提
评价浩然,并不只是简单地评价评价一个作家,而同时也是对当代文学的重新认识,因为浩然与“工农兵文学”有着密切的关系,他的作品也与农村合作化的历史相交织,而同时这也涉及到文学与历史、文学与政治、文学性等理论命题,值得我们重新思考。
第一个问题,文学跟历史之间的关系。
我们评价《艳阳天》《金光大道》必然牵扯到怎么来评价农村合作化道路的问题。现在一些人对《艳阳天》、《金光大道》基本上持否定态度,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对历史上的“合作化”基本上是否定的。
但在这里值得思考的是,新时期以后党在政策上从未否定“合作化”,相反我们现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建立在“合作化”基础之上的,而并不是单干或私有化,只是组织的方式发生了变化,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面临当前农村中的社会问题,现在很多地方也在做小规模的“合作化”,重新组织起来,以应对全球化的市场以及环境问题、粮食安全问题等,很难想象原子化的农民在市场中会有竞争力,只有组织起来 他们才可能与市场中的其他主体进行博弈,现在农村中出现的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金融合作社,在保护农民利益与焕发其主体性方面越来越显示出积极性,就是一个证明。当然我们不否定“合作化运动”及人民公社体制存在一些弊端与问题,但从大的战略来说,“合作化”可以说是中国农民唯一的出路。所以对“合作化”的否定是毫无道理的,以此对浩然的作品加以批评,也是没有说服力的。此外,一项社会运动的成败,并不意味着反映这一运动的作品的成败,即使“合作化”失败了,那么《艳阳天》等作品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吗?似乎也没有这么简单,也并不是这么直接对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