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年前猥亵幼女长达五年,在报纸公开发声明向受害人道歉
2023年5月22日,笔者从“男子多年前猥亵幼女长达五年”案受害人李小冉(化名)的代理律师、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淼焱处获悉:
近日,猥亵幼女的中石油高级经济师岳仲金通过媒体,公开发布了一则《道歉声明》。
在《道歉声明》中,岳仲金写道:
“本人岳仲金,男,汉族,1967年1月27日出生,现居北京市昌平区能源西路2号3单元502室,身份证号码:220104196701272615。工作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经河北省三级检察机关查明,本人在1997年—2004年间、即受害人李小冉幼年时,多次对其实施猥亵犯罪。
囿于李小冉2017年报案时,已超过案发时的刑事法律关于猥亵儿童罪之追诉时效,司法机关未予追究本人刑事责任。
李小冉于2020年向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民事诉讼。
一审本人败诉,经上诉,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本人向李小冉赔礼道歉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7600元。
本人现按照生效的民事判决要求,就猥亵幼年李小冉的民事侵权不法行为,向李小冉道歉。”
根据陆火Media此前报道,2015年,临近大学毕业的李小冉在压抑多年后,鼓起勇气将自己幼时曾遭人持续多年性侵的事情,告诉了父亲李辉(化名)。
彼时,因心理障碍,她无法说出加害人的姓名。大学毕业后,李小冉开始寻求心理治疗。她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
直到2017年,李小冉才告诉父亲,当年侵害她的人,就是父母的同事、好友岳仲金。这时,岳仲金已是中石油规划总院的一名高级经济师。
2017年5月9日,李辉来到北京找岳仲金对质。在李辉拍摄的两段视频中,岳仲金承认,他曾经在李小冉七八岁时,对其进行过两次猥亵;但岳仲金否认存在强奸行为。
在视频中,岳仲金还表示,他愿意承担刑事责任。
2017年11月,李小冉在父母陪同下报案。警方曾以岳仲金涉嫌强奸罪,将该案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2019年1月,检方以强奸“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尽管无法认定其强奸,但岳仲金对幼时李小冉进行猥亵的事实,被河北省三级检察院认定。
2019年9月、2020年3月,沧州市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先后作出两份《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称:
因岳仲金从未承认其强奸行为,也无其他证据印证,因此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但构成猥亵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