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海蓉 高明 | 从8个集体经济案例看乡村振兴的未来
导 语
乡村振兴是中国共产党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的战略,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抓手。谁是乡村振兴的主体?谁来带动乡村振兴?
本文结合理论探讨和案例分析,向我们阐释为什么乡村振兴的龙头是村集体,而不是政府、个体农户或者资本。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组织农民,又发挥着怎样的作用?8个集体经济案例虽然在产业基础、发展过程、发展程度等方面各不相同,但我们调研发现,只有付出逆市场化的努力,提供新的公共性能量,创造“合”的条件,才能带动群众,让村民们逐步脱离“分”的惯性,创造新的集体经济。
本文删减版刊载于《经济导刊》2021年第10期。
2018年夏天,我们前往西藏自治区双湖县调研嘎措乡集体经济时【原编者注:调研报告见文末“阅读原文”】,当地的一些干部刚开始对我们调研集体经济有些不解。他们认为集体经济是落后的、迟早要被淘汰的制度,有什么值得调研的呢?
我们调研发现,恰恰是集体经济让嘎措村民拥有稳健的经济、小康民生、和谐社会、以及良好的生态。与单干牧户相比,在接近无人区的雪域高原上,嘎措的集体牧业既能保护生态,严格执行草场轮牧制度,又能出产更优质的畜牧品,还能开展多元兼业,自主开发多种皮毛制品,组织建筑队等。嘎措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仅远高于双湖县的其它乡镇,而且还高于西藏其它各地区的农牧民的人均水平。
在社区内部,嘎措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上,照顾年老体弱者,甚至还首创了牧民养老制度。嘎措乡地处4900米高原接近无人区,除了生态宜居这一条非人力可为之外,她依靠集体的力量,已经达到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产业兴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我们在西藏听到的有关集体经济的成见,当然并不罕见。这种成见随着农村改革、集体式微而出现,时至今日,仍然有相当的普遍性。农村改革以来,学术界出现了两种观点,一种是小农持久论,倡导小农户是三农发展的主体;另一种是腾笼换鸟论(或者小农消亡论),倡导农民进城、资本下乡,让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成为农业的主体。
那么,乡村振兴以谁为龙头呢?
90年代以来的三农困境已经说明乡村振兴的龙头不可能是分散的小农户,也不是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乡村振兴也不能依靠城市化带动。乡村问题与城乡关系、与城市化密切相关,但也是相对自立的一元,并不能简单地指望城市化来引领乡村振兴。政府也难以充当乡村振兴的龙头。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对农村基础建设投放了大量的资金。这样的外部性输血对改变乡村面貌,尤其对改善基础设施,发挥了相当的作用,然而仅仅依靠政府并不能扭转农村社区因为去组织化而带来的内生性缺失的问题。新时代以来,中央政府已然看到乡村问题的基础性和长期性,把“乡村振兴”作为一个中长期战略,正是体现了这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