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千万资产老板回村当官”, 后果有多严重?
【导读】富人治村的盛行,反映了当代中国基层政治的重要变迁。过去对富人治村的研究主要关注以浙江为代表的资源密集型地区,以及富人治村对基层民主自治的影响,本文把视角转向了华北平原乡村为代表的资源匮乏地区,发现富人治村格局下的“寡头化”倾向正在给乡镇政权运作能力带来负面影响。作者指出,项目进村已然成为乡村治理的主旋律,具体到争资跑项、项目落地和资金到位等要求,使富人治村成为“不完整乡镇政权”的首选。如一位资源匮乏地区的乡镇党委书记表示:“乡镇有很多想法,但都因缺乏财政支持,而不能付诸实践。”这是乡镇政权之不完整性的根源所在。具体到实践中,乡镇争投资、跑项目就转变为“欢迎资产过千万的老板回村当干部,他们就意味着资源、就意味着村庄发展的希望”的导向。然而,富人治村从治理主体、治理任务与治理过程三个方面重塑了“不完整政权”下的村庄治理,导致村庄政治精英的性质从“体面精英”转变为“寡头精英“,干群关系中的农村群众的公共参与少了,而村治逻辑也从“回应群众需求”“动员群众办事”转变为“花钱省钱办事”。最终,从依赖中坚农民到依赖富人参与,原本就不完整的乡镇政权被进一步削弱,潜藏着基层治理的长远危机。
引言
从既有研究对富人治村的界定来看,只要村庄主职干部具备“企业家”或者“老板”身份,这样的村就是富人治村。从学界已有研究来看,主要有两个趋势:一是既有研究集中于资源密集地区的富人治村,这部分富人治村研究的田野区域主要分布在浙江发达工业型村庄以及中西部极少数资源型村庄;二是既有研究视域集中于富人治村对基层民主自治的影响,即基层民主自治是绝大部分富人治村研究的起点和归宿。
为了应对富人治村所引发的不良后果,浙江地区在基层治理方面探索出两种不同路径:一种是基层治理的柯桥经验,即村书记由镇级党委指派、任命或者制度性干预选举,在基层治理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另一种是基层治理的宁海经验,宁海的“36条”为村级治理输入了复杂的制度供给。这两种经验的共同作用是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富人治村的随意性。
但上述研究也存在其明显的局限性:首先,研究的经验场域过于集中在浙江发达工业型农村,而事实上资源匮乏地区的富人治村同样也越来越普遍,资源匮乏地区与资源密集地区在乡镇政权形态和社会结构基础上都存在显著的差别,而对富人治村的探讨不能离开这两个基础环境;其次,研究的视域过于向基层民主自治集中,事实上,基层民主自治在实践中本身就极少有符合制度理想的形态,因而不必在富人治村领域上苛求太多,换言之,基层民主自治视域下的富人治村在学术问题上的回应性强于其在经验问题上的回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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