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民企被“骗拆”十四年:过亿补偿款,政府只愿赔百万
摘要:作为政府,因不依法履职或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补偿义务,频频被起诉,不丢脸吗?还是说,要让民营企业家尝尽维权苦头,终其一生、徘徊在政府设下的“套路”里?请最高检收下福建永安给“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送来的案例!
在失信政府建设方面,福建永安接过了贵州六盘水抛出的“接力棒”!
红星新闻4月1日的报道《“肉山羊之父”引入国内后遇“搬迁让路”灭失 公司要求赔偿过亿,当地仅愿赔百余万》,揭露了福建永安市政府的无赖行为。
事情梳理起来并不复杂。2003年9月,农业部批准了经福建省政府呈报的福建省永安市大展牲畜有限公司(简称“大展公司”)境外引种繁育项目。
民营企业家陈瑞臻是大展公司的创始人。他向媒体记者回忆,为了能够确保引进的波尔山羊品种纯正、检疫合格,他和一位支持这个项目的政府官员赴澳六十天,才最终促成这批波尔山羊回国。
彼时,每只波尔山羊就要5万元,并且还得专门包机运回来。花费重金之外,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批山羊由当时的国家农业部、质检总局批准,在中澳两国政府共同努力下,才得以顺利入境落地。
这里先说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199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从“九五”开始组织实施“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简称“948”计划)。此后,农业部将“引进肉用波尔山羊,加速我国山羊产业化进程”列入“948”项目。
2003年12月,大展公司的109只波尔山羊乘包机落地厦门。这批波尔山羊的引进十分不易。往大了说,它们有着改良国内肉羊品质的能力和使命,可谓是“国宝级”的原种波尔山羊。
据当时的《福建法制报》报道,这是我国最后批次从境外引进、属我国唯一保持完整原种种群体系的原种羊。
据红星新闻报道,为迎接这批波尔山羊,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大展公司获批永安市曹远镇东风村和大湖镇坑源村1932亩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投入巨资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园。
2006年,福建省政府将大展公司“国际名优种羊繁殖与优质肉羊产业化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
正当大展公司发展之时,一条高速公路的修建,打破了该企业的计划。永宁高速要穿过大展公司的养殖基地。这批山羊被迫“搬家”,最终在颠沛流离中全灭失。
羊给人“让路”,这看似没问题。然而,换个视角来看,一条新建的高速公路,“吃掉”一批“国宝级”的原种波尔山羊。孰重孰轻?十八年前的决策者,如今回看,会有何感想?
羊没了,陈瑞臻的创业梦碎了。接下来聊点实际的。政府总不能让这位民营企业家物、财两空吧?不,他们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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