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7人,全部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推迟两月后,2020年全国两会拉开帷幕。
过去一年里,17人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责令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没有资格走入两会会场。
姓名
职务
1
舒健
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2
赵龙虎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原书记
3
许雷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原书记
4
杨克勤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原书记
5
马叶江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总经理
6
徐光
河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
7
陈吉明
四川省资阳市委原书记
8
雷艳
贵州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艺术生产部原副主任
9
饶开勋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10
徐向华
西部战区陆军原副司令员
11
叶青
海南省军区原政治委员
12
孟中康
江苏省军区原政治委员
13
高世宏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
14
方剑乔
浙江中医药大学原校长
15
张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党组书记、原厅长
16
陈新有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党组书记、原厅长
17
车耶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
17人中,有两名省部级官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原书记杨克勤,河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徐光,两人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责令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杨克勤于去年12月被“双开”。中纪委指出,杨克勤有“卖官鬻爵,破坏地方检察系统政治生态;知纪违纪,执法犯法,在企业经营、解决诉讼纠纷、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司法,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道德失守,家风败坏”等一系列问题。
今年1月,杨克勤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杨克勤利用担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徐光于今年2月被“双开”,中纪委指出,徐光有“同不法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职务调整晋升、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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