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台独”分子胆敢以身试法必遭严惩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针对岛内一些“台独”政党和团体近来不断鼓噪“修宪”“正名”,并妄图推动制定所谓“新宪法”,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2日应询指出,近一段时间,民进党当局加紧勾连外部势力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不断挑动两岸对立对抗,导致两岸关系更趋复杂严峻。岛内一小撮“台独”分裂势力利令智昏,借机生事,大肆鼓噪并加紧推动一系列谋“独”活动,企图把两岸关系推向危险边缘,把台湾同胞推向灾难深渊。
朱凤莲表示,“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障碍。他们的行径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台湾同胞切身利益背道而驰,注定不会得逞。我们正告这些“台独”分子必须悬崖勒马,胆敢以身试法,必遭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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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题:“台独”是走不通的绝路
全国台湾研究会理事、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李维一
《反分裂国家法》实施已15周年。这部法律的实施,对于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打击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发挥了至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回看历史,陈水扁在台湾上台执政不久,“台独”本质便原形毕露,于2002年8月公然抛出了台湾大陆“一边一国”的“台独”叫嚣,此后不断猖狂地升级“台独”分裂活动,其中最具危害性的,就是妄图通过所谓“宪政改造”,谋求“台湾法理独立”,从根本上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陈水扁当局这一踩踏两岸关系底线的危险分裂行径,严重危及国家主权与领土安全,严重损害国家民族核心利益,严重破坏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和遏制。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12月依据宪法启动了《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程序。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审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与颁布,充分体现了我们坚持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和最大诚意,同时坚定地表达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强决心。
《反分裂国家法》一经颁布实施,立即受到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在内的广大中华儿女的拥护与支持。岛内“台独”分裂势力气急败坏,鼓噪要策划捣乱,但在强大的反“台独”声势之下,无奈地不了了之了。随后的4月,国共两党领导人在北京举行了六十年来首次会谈,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政治基础之上,共同发布了“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这一历史性会谈的实现,体现了《反分裂国家法》有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发展两岸关系,通过两岸平等协商谈判实现和平统一的规定精神,开启了两岸政党交流的帷幕,引领反“台独”、要和平、促发展的主流民意,推动深化两岸民间交流往来,打击了“台独”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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