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放再迈一大步!中国金融业对外资取消所有股比限制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 制图:蔡华伟
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外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从2019年的40条缩减到了33条,自贸试验区清单条目则从37条缩减到了30条。
“经过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验,各国的投资者会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脚步不会放缓,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中国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连续第四年压减清单,对推动跨国投资尽快回稳复苏、稳定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深入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开放水平。2019年出台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法律法规层面正式确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领域,负面清单之外给予外商投资国民待遇。2017—2019年,我国连续三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分别由93项、122项减至40项、37项,在金融、汽车等行业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
“通过扩大开放,提振了外商投资信心。”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2019年,在全球跨国投资连续下滑的背景下,我国吸引外资分别达1363亿美元、1383亿美元、1412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二位,实现了稳中有增、稳中提质。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数据显示,中国在2013年以来对外资限制程度迅速下降,下降幅度是各主要经济体中最大的之一。“负面清单的不断压缩是推动中国投资自由化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方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说。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跨国投资带来巨大冲击,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影响,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上升。面对复杂形势,中国坚定不移扩大改革开放,放宽市场准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总的方向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新冠肺炎疫情对各国经济造成严重冲击的背景下,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在扩大开放中推进复工复产,对内外资企业统一适用各项支持政策,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外开放承诺。”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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