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推“合村并居”引争议,专家:缺乏法律依据和操作标准

2020-06-27 1834 0
作者: 记者 来源: 《中国慈善家》杂志

  地方政府希望增加财政收入可以理解,问题出在对“增减挂钩”的错误想象上。

  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贺寺村村民与他们被拆迁的村庄。摄影/本刊记者 周群峰

  近来,山东省多地推行“合村并居”工程,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山东滨州、菏泽、聊城等地在实施“合村并居”过程中,一些基层政府要求过急、强制拆迁农民住房,而且存在先拆后建、边拆边建、补偿金过低等问题,导致农民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怨声载道。

  合村并居,也称“合村并点”或“合村并镇”,就是拆除农民住房、合并原有村庄,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让农民集中住进楼房。山东“合村并居”工程可以追溯到2001年,其初衷是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化。

  2019年,是山东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关键之年。这项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合村并居”。2020年5月6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的一纸通知《山东省村庄布局专项规划》,明确了山东省的“合村并居”政策。

  3月1日,东阿县牛角店镇在付五村张贴的搬迁通知。图/受访者提供

  但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刀切”的现象,农民在合村中遭遇“被城市化”的问题。本轮大范围推行“合村并居”,有专家称,意在新冠疫情之下缓解政府债务压力,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将拆迁退出的宅基地形成城市建设用地卖出,增加基层捉襟见肘的财政收入。但这种做法真的能实现某些地方主政者的愿望吗?

  针对山东“合村并居”现象以及由之产生的相关问题,《中国慈善家》杂志近日专访了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桂华教授。

  “合村并居”缺乏法律依据和操作标准

  《中国慈善家》:据您调查,山东省“合村并居”政策推行长达近20年,其效果如何?这次大规模实施“合村并居”,造成了哪些影响?

  桂华:“合村并居”这个做法一般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相关。山东省曾被列入全国最早一批“增减挂钩”试点省份,较早推行“合村并居”。前期,推行力度较大的包括德州、聊城等地市,一些地区提出了“两区同建”目标,即一边推动农民上楼建新型社区,一边建设工业园区,让“洗脚上楼”的农民变成产业工人。十多年过去了,回头来看,农民就业这一根本性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如果将“合村并居”看作城镇化的方式,则配套的工业园区建设成功的不多,农民就业成问题。如果将“合村并居”看作农村改造,则上楼之后的农民在农业生产方面存在极大的障碍。单纯改变农民居住空间,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乡村面貌和提升农民幸福感,“合村并居”两头不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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