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讲述遭司法局副局长猥亵:触碰隐私部位 还暗示发生性关系

2021-03-18
作者: 记者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蓝某曾获评全市“五星级干警”

  女子出差被当地司法局副局长猥亵一事,官方有了定论:3月16日,江西于都县纪委发布通报称,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蓝某因严重违纪,目前已被立案审查,并作停职检查处理。

  当晚,于都县公安局通报称,经查,在唱歌过程中,蓝某对龙某实施了猥亵行为。已对违法行为人蓝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这起猥亵事件源于网友龙女士的网络爆料。她称,3月8日在随公司领导出差的过程中自己遭遇性骚扰。当晚,在于都县工业园某企业内部KTV内,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蓝某对其进行猥亵,并有性暗示。同在包厢的公司管理人员目睹了全程,但没有制止或提供帮助的举动。

  龙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3月16日,于都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已前往家中,并对其进行道歉,双方就诉求进行了协调沟通。她表示,目前公司方面未出面给予任何道歉,“只是想给自己讨个公道,不愿意被不公平对待”。

  三八节遭遇猥亵

  龙女士称,猥亵事件发生时,她入职广州某品牌运营公司仅五天。

  据其介绍,3月8日当晚,在都县工业园某私企内部KTV包厢里,蓝某对其强搂强吻。在她试图反抗和保持距离的过程中,因蓝某向其公司管理人员投诉,龙女士还被迫向蓝某道歉。

  龙女士表示,道歉后蓝某仍不依不饶对其进行骚扰,甚至公然触碰其隐私部位。随后在龙女士唱歌的时候,对方又暗示想要发生性关系。之后龙女士找了理由离开现场。

  次日,她与蓝某就性骚扰一事进行沟通。龙女士提供的截图资料显示,她告诉对方自己已经离职,并打算回到广州纪检实名举报。蓝某则回复说,“实在是对不起了”。

  此事对龙女士的工作也造成极大困扰,“临时请假变被迫离职”。事发次日,龙女士以老公住院为由向领导温某请假,但对方随即发来一张工资计算的截图,要求她提出离职。

  龙女士称,事发当晚,公司卢姓主管曾发来信息,让其不要放在心上,“逢场作戏不要想太多”。

  根据龙女士提供的录音和截图,事发后,公司领导温总曾让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卢姓主管则劝导称“民不与官斗”,表示对方可能就是“发了点酒疯”,并称龙女士当晚穿着也比较暴露。

  龙女士称,当晚在KTV包厢内有公司管理人员目睹其被猥亵的全程,但无人表现出为其解围的行为或想法。

  因讨要说法无果,龙女士即在江西和广东两地报警。

  涉事者曾获评全市“五星级干警”

  于都县司法局公开资料显示,蓝某为该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治营商环境、重点项目(企业)法治保障服务、招商服务企业“店小二”等工作。此外,蓝某曾获评全市“五星级干警”。

  3月16日,江西于都县纪委发布通报称,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蓝某因严重违纪,目前已被立案审查,并作停职检查处理。

  当晚,于都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已对违法行为人蓝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龙女士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3月16日,于都县司法局领导前往广州向龙女士当面致歉,“双方都接受各自的诉求,公开公正执法”。随后,她公开发声称希望公司也能作出道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如果龙女士当晚去某企业的KTV陪同蓝姓局长被认定为履行工作职责,系其工作的一部分,这一场所是龙女士的移动工作场所,那么其领导有义务保障其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否则,即视为用人单位未提供符合用工安全的用工环境。

  他表示,龙女士的主管目睹了龙女士提供工作期间被骚扰的全过程,却没有及时制止,亦未及时排除妨害,其行为后果归责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过错,龙女士有权控告、检举,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赵良善称,该KTV内部工作人员也有知情应报的义务,若工作人员明知龙女士不自愿而不管的,或者在龙女士求助后未采取措施制止的,则KTV隶属的某企业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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