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打疫苗的8个危害:不容忽视
在第一次多个地方政府发布强制打疫苗的通报被撤销了之后,近期,中国好像又掀起了第二轮的强制打疫苗的风潮!
据不完全统计,在安徽的超十个市县、在辽宁各地、在重庆、在江西、在湖北省的一些市县,我们又看到了强制打疫苗或变相强制打疫苗的规定。
对未接种疫苗的:有的要依规进行教育和管控;有的要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还有的原则上禁止进入公共场所(医院、餐馆、宾馆、商超、银行、车站、码头、景区、学校、办事厅、养老院、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农贸市场等);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强迫学生和学生家长接种疫苗;有的还和工资、奖金挂钩了;更有甚者,还要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未接种疫苗而感染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小编觉得,我们有关部门又需要出来严加管理这样的“土政策”了,我们的主流媒体需要进一步大力宣传国家接种疫苗的“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了!
小编觉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打疫苗的危害十分严重,主要包括:
1、没有和党保持高度一致,涉嫌对抗政府的政策,危害党在群众中的权威性
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构难道不该听党、国务院话的吗?
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已经明确规定,不能强制打疫苗,可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国家政策规定和打疫苗的自愿原则,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抗党和国家的政策,破坏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制造了社会对立情绪。
2、制造对立,有损我国社会主义大团结的良好政治局面
党和中*央政府说的话和地方政府执行的情况不一样,这让我们普通群众会怎样想呢?
这些地方政府,是要蓄意制造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吗?
这些地方政府,把党和中*央政府的权威性置于何地呢?
很显然,他们的这些“土政策”,是打着红旗反红旗。
3、造成群众不满,造成逆反心理,造成党群关系对立
就像丹东市一个搞传染病和疫苗的专业人士给有关部门的反馈一样:你请我吃饭,我爱去不去,这叫自愿。
现在可好了,我不去吃饭,你天天到我家来请,甚至不去吃饭还要追究我的责任,给我使绊子,这是哪门子的自愿原则呢?!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今天的中国没有在打仗,也不是疫情非常严峻我们进入了战时管制状态,完全上升不到动用国家强力机关限制人民的交通自由、限制人民的购物自由、上学自由、娱乐自由的程度。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该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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