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旁3000多亩项目开建,生态环保缘何让路地产开发?
新华社成都9月19日电题:水源地旁3000多亩项目开建,生态环保缘何让路地产开发?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一处涉及近300万群众的饮用水水源地,其准保护区内竟审批通过占地数千亩的大型房地产项目。
“新华视点”记者近日随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四川眉山市仁寿县发现,当地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黑龙滩水库周边,规划建设占地面积约3222亩的地产项目,破坏了水源地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左侧为2019年4月卫星影像图,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部分土地尚未开发利用,植被覆盖较好;右侧为2021年8月卫星影像图,该区域内有大量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影响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供图)
大量楼房邻水而建 开发区域水源涵养功能已基本丧失
走进黑龙滩水库库区,映入眼帘的是大片高楼和洋房,旁边是被圈围起来的项目工地。无人机俯拍的镜头里,黑龙滩水库西北部和北部区域地产建设已连成片;大量楼房邻水而建,最近的低层建筑距离库岸线只有几百米。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不少商家打着“世外桃源湖景洋房”“黑龙滩4A级湖景房”的招牌吸引买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部分楼盘已交房,业主多选择度假居住。某房产中介平台显示,临近黑龙滩水库的低层楼房二手房挂牌价高达330万元一套。
(位于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部分正在邻水而建的低层楼房。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供图)
黑龙滩水库兴建于上世纪70年代,水域面积23.6平方公里,总库容3.6亿立方米,改变了仁寿县曾经“十年九旱”的面貌,被当地群众视作“生命水源”,如今更是眉山市区、仁寿县、乐山市井研县近300万群众的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准保护区是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外,为涵养水源、控制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而划定,需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的区域。2017年12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准保护区内新增居民集中居住点”。
然而2018年4月以来,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审批通过20个房地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22亩。截至督察时,已有322栋、占地约546亩的低层楼房建成,还有大片项目工地不断挤占黑龙滩水库生态空间。
记者现场看到,水库北部及西北部区域大量植被遭到毁坏,原有林木已被成片高楼和洋房取代。另据了解,2018年以来,黑龙滩流域内还发生过88件破坏林地案件,涉及林地面积761.58亩,其中防护林56.80亩;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342.56亩林地被侵占,其中防护林63.4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