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华被提起公诉!本案几个特殊细节值得关注
在落马9个月之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被公诉。
7月11日,最高检发布消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被公诉。
傅政华是2021年10月2日被查的,当时他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在被查之前,傅政华还有公开活动。
2021年9月15日至17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赴重庆市。当时,傅政华还参加了调研。
根据最高检发布的消息,傅政华将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检方指控,他涉嫌两个罪名——受贿罪、徇私枉法罪。
几个点值得一提。
其一,官方首次披露了傅政华敛财的岗位。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傅政华敛财的首个岗位是在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上,之后他在公安部、司法部等多个岗位敛财。
2020年5月,傅政华离开政法系统,出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在这个岗位上,他仍然大肆敛财。
其二,傅政华是十九大后,首个涉嫌徇私枉法罪的“老虎”。
检方指控,傅政华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情私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年3月31日,傅政华被双开。
当时的双开通报中就提到,他“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
罪名中有“徇私枉法罪”的还有曾经的“武爷”武长顺。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2014年7月被查。2017年5月27日,武长顺一审被判死缓,他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
法院提到,武长顺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对他人采取刑侦措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徇私枉法,接受他人请托,包庇犯罪嫌疑人,使之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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