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媒体不监督,问题就不存在?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记者开展调查暗访和监督报道时,遭遇威胁乃至殴打的情形时有发生,“你是不是想死”之类话语让人闻之心惊。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当事部门、单位和企业也都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或公关手段,试图挽回和减少不良后果,但类似事件接连发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然造成,也进一步引发社会追问——
为何总有人把舆论监督当“洪水猛兽”,视舆论监督为挑刺拱火?
(一)
舆论监督,是我们党开展和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
1954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就明确了报纸开展新闻批评的方针,毛泽东同志指出:“报纸要开展批评,不要怕批评。不开展批评,害怕批评、压制批评,是不对的。批评要正确,要对人民有利……”
邓小平同志上世纪80年代曾就群众监督和新闻工作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搞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定不行。批评的武器一定不能丢。”
党的十三大历史性地提出:“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这是该概念首次正式出现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舆论监督理念推上新高度。在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闻舆论工作的根本原则、职责使命、重大问题。
针对现实中一些人常把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对立起来的观点做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他说,新闻媒体要直面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和阴暗面,激浊扬清,针砭时弊。从目前批评报道的实际状况看,既有新闻单位不大善于批评的问题,也有被批评者包括一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不习惯不适应批评的问题。有些地方和部门遇到敏感复杂事件,习惯于采取“捂盖子”的做法,有的还通过宣传部门“灭火”。这种观念和做法在信息社会无异于掩耳盗铃。
“对舆论监督要有承受力,不能怕自己的‘形象’‘利益’受到损害而限制媒体采访报道。同时,媒体发表批评性报道,事实要真实准确,分析要客观,不要把自己放在‘裁判官’的位置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新形势下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主流媒体更好开展舆论监督提供了遵循。
(二)
良药苦口,忠言逆耳。在现实中,往往有一些基层组织、基层官员对舆论监督不喜欢、不习惯、不适应。
既然是舆论监督,就难免在报道中会有所揭露,有所批评,会让一些组织和个人不舒服,也容易引起被监督者反感、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