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再有四名“保护伞”宣判
“法度Law”独家获的得两份判决显示,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再有四名保护伞被判刑。
其中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原所长胡斌,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长虹道警务站原副站长韩志勇,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原民警陈志伟,犯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由此案被调查的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祥丰道派出所所长毛忠,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消息称其被开除公职而免予起诉。
01
2022年6月10日凌晨2点40分许,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辖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
事件曝光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2022年8月29日,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表消息称,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河北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对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
7月12日“法度Law”披露,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因受贿600余万及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因受贿30余万及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
02
判决书显示,此次被判的胡斌、韩志勇与陈志伟由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6月10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老汉城烧烤店发生一起恶性打人案件。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在当日2时43分接到派警指令后,由当日担任带班班长的被告人韩志勇指派当日值班民警被告人陈志伟负责带队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