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镇强制购买公墓,夫妻或无法合葬?省民政厅回应
近日,网传湖北随州广水市长岭镇向居民强制推广和要求购买公墓引发争议,受到部分居民反对。有居民称,新政策执行后,夫妻或不能合墓土葬。真实情况如何?5月5日,当地多个部门针对此事回应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
居民反对“花钱买公墓”,此前随州曾花2.7亿元建公益公墓
5月5日,社交媒体上有多条有关长岭镇公墓争议的视频受到关注。
《看见》记者联系多名长岭镇居民,有居民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他表示,火化大家都接受,对公墓收费则比较有意见,“因为自己家里面有那种山(可以做墓地)”。
记者注意到,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2024年1月4日曾发布《广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域火葬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称,自2024年3月20日零时起,凡在广水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乡居民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骨灰统一进公墓安葬或寄存。严禁将遗体或骨灰装棺土葬。
同月13日,随州日报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报道,称近三年各县市区共投资2.7亿元,县镇村三级公益性公墓全部可以投入使用,且不承包私人经营,充分体现公益属性。
公墓只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包括两项,即公墓建设成本费和一次性收取20年管理维护费,两项费用需一次性缴清。初步核算,村级公益性公墓单穴一般不超过3000元,镇级公益性公墓单穴一般不超过4000元,县级公益性公墓单穴一般不超过10000元。20年后不再收取公墓建设成本费用,若需收取管理维护费,再按国家政策和村民自治政策执行。
原有火化率仅为40%,新政策执行后夫妻或无法合墓土葬
随州为何推动此项政策?
2024年1月15日,当地媒体曾发布《随州发布最新政策问答,事关这项改革》(以下简称《问答》),针对随州市殡葬改革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答》中提及,该市丧葬旧俗影响深远,私自土葬、散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现象十分普遍,土葬用地趋于紧张,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祭祀山火时有发生,丧事活动讲排场、比阔气的现象给群众造成极大负担。
“全市原有火葬区火化率只有40%左右,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而全域火葬政策的目标是“殡葬设施建设覆盖率100%、遗体火化率100%、骨灰进公墓安葬率100%”。
前述《通告》和《问答》发布后曾引起网友热议。有支持者表示:“丧者进公墓,少了棺木费、抬棺费,总体开支在减少”“传统丧葬风气不好,一般花费要六七万,生前多尽孝,死后薄葬就行”。
也有大量对强制进公墓持异议者,认为“只要不是占基本农田,还是顺其自然的好”,此外,担心“后续管理要一直花钱,等哪天后人不再续费了怎么办”。
记者注意到,《问答》中还提及,《通告》开始执行之后,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也不能合墓土葬,“夫妻双方一方去世已土葬,并为另一方预留了墓位,另一方在2024年3月20日零时之后去世的,不能与之前土葬的一方合葬,遗体必须火化,骨灰必须进公墓安葬。否则,会引起攀比,造成全域火葬政策难以保证公平执行。”
此条也引发网友热议,“往后走了还不许合墓?非把别人生生拆开?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
湖北省民政厅、长岭镇政府等部门最新回应
5月5日,记者拨打长岭镇殡改办、广水市殡改办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长岭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正在解决存在的问题,之后会统一公布相关情况,“现在不太好说”。
5月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湖北省民政厅办公室,对方表示,5月1日厅里已经知道这个事,正在处理。关于具体如何处理此事,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律师:推广火葬和公墓需要因地制宜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丧事的处理应当依照规定按照程序来进行,如果存在强制推广的行为,则不符合行政法的合法、合理和程序正当原则,也未兼顾好民俗人情。
当地有关部门推广火葬和公墓并没有错,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办理,需要因地制宜考虑各种情况,不得变相敛财,不得强买强卖,否则是违法行为。
殡葬礼俗能够彰显逝者生命意义、安顿生者情感心灵,也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火葬、公墓等,是为了适应时代发展、节约生态资源,发展现代文明礼仪。但是,政府在推广火葬时应充分考虑民众的心理,注意法理情理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