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人花600多万全款买商铺烂尾7年

2024-04-18 2188 3
作者: 记者 来源: 大风新闻

  1万元/平方米全价购买的商铺,在烂尾几年后完工时却被开发商要求每平方米再补交2万元才能交房,这令江西景德镇的童先生等35名购房户无法接受。

  乐平市新城广场农贸商城,下面是商铺,上面是住宅。 受访者供图

  房屋烂尾期间,购房者曾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确认了商铺购买行为的真实合法性,但依然多方维权无果,法院生效判决迟迟不能执行,他们拿不到本应属于自己的商铺。

  35人斥资600余万元买下9间商铺,遭遇烂尾7年

  2014年,江西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了乐平市新城广场农贸商城,“房子是下面有商铺,上面是住宅。”童先生介绍,2014年7月,包括他在内的35个人一起与庆达地产签署购房协议,共计购买了9个商铺。

  “乐平市作为一个县级市,当时房价也就是两三千元,商铺的价位也不高。”童先生表示,他们购买的价格是每平方米1万元,面积约600多平方米,当时双方签署了购房合同,35人支付了全部房款,还进行了网签。

  “合同说的是2015年11月底交房,但没想到的是,大概2015年初的时候,这个项目烂尾了。”童先生介绍,实际上,该项目停工时主体已基本完工,仅剩一些扫尾工作,但这一停工就是好几年,直到2022年才复工并很快完工。

  受访者供图

  35名购房户诉至法院确认权益,获得胜诉却遇执行难

  据童先生介绍,因为项目烂尾停工时基本已完工,“我们担心房子的权属出现变故,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童先生说,他们希望通过诉讼形式,依法确认他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并判令开发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童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两份分别宣判于2016年10月和2017年3月的判决书。判决书中法院认定,以彭女士为代表的15人及以王女士为代表的20人均与江西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前者购买4间商铺,后者购买了5间,双方约定所购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10000元,两份判决中涉及房屋面积共计668.32平方米,总金额6683200元购房款均通过转账方式汇入江西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监管账户。双方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5年11月30日前将该商品房验收合格,并交付买受人使用。之后,被告向乐平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了网上签约,但未按照合同将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原告。虽然江西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辩称,其利用职务之便用公司的房屋以买卖的形式为其个人借贷做担保,却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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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印一类的人,在中国真不少。金融漏洞,又多又大面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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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地产为支柱产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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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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