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土地流转为什么推不动?对比显示出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优势
韩国农业的基本形态与中国很相似,是小农经济形态,农户经营具有高零碎性和分散性。
19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随着韩国经济发展,韩国不断加入各种多边协定,逐渐嵌入世界市场体系,随着各种协定的签订,尤其是1995年韩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韩国农业面临巨大挑战和竞争。
从1988年开始,韩国政府就在推动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的集中和适度规模经营,以期提高农业竞争力。但从1988年至今,韩国政府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投入了巨额资金,土地集中和适度规模化经营的效果并不明显。虽然原因有很多,但我认为其中两个比较重要。
一是土地财产属性下的高流转成本
在韩国政府积极推动土地流转之前,韩国因城市化的发展,农业人口已大幅度减少,但农地并未随农业人口的减少而流转和集中,户均耕地面积并未增加。有韩国学者将原因归结于农地价格的上涨,其增长率高于农地生产性的增长率,从而使买入农地的经济性很低,并且因农地价格很高以及地价的上涨预期,使农户即使为了保有农地,也愿意持续农业经营,而不是卖出,即农地的财产属性强于了农地的生产属性,从而使其作为生产资料的功能难以得到发挥。
而在政府投入巨资积极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后,这种趋势被进一步强化而不是减弱。一方面是政府在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项目下为农户购买农地提供了大量低息贷款,另一方面是农外资本的流入,尤其1998年金融危机后,很多城市资本变相进入农村购置土地,以土地、地租作为保值、生息手段,导致2000年后地价大幅上涨。地价上涨后,使大部分农户无力承担高额的农地购买成本,有意扩充经营规模者只能转向租赁土地,从而又抬高了地租的价格。
以上过程造成了两方面的后果,一是滋生了一批农村土地食利群体,即大量的拿高地租的不在村地主。二是恶化了农业经营者的境况,根据韩国统计厅的统计数据,2015年在水稻种植户中,在耕种规模达10公顷以上时,每平方千米的土地使用成本甚至达总成本的48.3%。韩国民主党专门委员在2007年时就曾指出,高昂的农地价格负担是农业收入恶化的最大原因,如果不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很难提升韩国农业的竞争力。韩国农业经营者虽大部分是小农户,但普遍负债较高,与此无不相关。
但韩国还能进行怎样的土地改革呢?无解。
两相对比,就显示了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了。首先,土地集体所有阻碍了甚至断绝了农地的财产属性的膨胀;其次为土地的集中和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想象和操作空间。韩国政府推动土地流转的政策主要是为农民提供低息贷款以鼓励其购买土地,以及一些项目补助,他们也只能是这些经济或金融手段。但看看我们中国,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依托村集体就可有太多的组织手段了,返租倒包、土地托管、联耕联种,哪种不是组织方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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