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湖南宁乡的“帽子”事件
1
宁乡帽子的事,前后已经发酵了一星期了,没等到后续,眼见又是一个“烂尾新闻”。
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有必要出来吼一嗓子了。
宁乡市由湖南省直辖,长沙市代管。宁乡治邑于三国,建县于北宋,取“安宁之乡”而得名。1983年划归长沙市辖,2017年4月撤县建市。
2021年5月31日,长沙万宁东方红郡业主周建湘和邻居胡增一起前往宁乡市住建局反映小区住房质量问题。
当天,周建湘穿着自己灰色的油漆工工装,上面印有公司名称。
周建湘称,他看到办公室过道里有报纸,出于职业习惯,他折叠了一只纸帽,并进行试戴,准备下午干活的时候戴着遮灰。
大家都知道,很多油漆工在工作时,都会习惯用报纸折成一个纸帽子戴在头上,以防止给屋顶墙面刷油漆时,油漆滴落在头上。
可是周建湘想不到,就是这么一个随意的折叠纸帽试戴的行为,却给自己招来祸事。
还没来得及反映问题,两人便被保安赶了出去。
回家后,周建湘拨打长沙市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宁乡市住建局。
注意,这个投诉时间点,是在2021年5月31日。
过了一个月以后,在2021年7月,周建湘和胡增被当地警方带走,并被行政拘留7天。
事后,他们才知道,宁乡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陈某和办公室主任谭某称其冲进办公室寻衅滋事,理由是两人“披麻戴孝”。
原来,戴个报纸折成的帽子,叫做“披麻戴孝”。
原来,“披麻戴孝”地去反映问题,是“寻衅滋事”。
原来,“寻衅滋事”的罪名,是要在“披麻戴孝”行为发生一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确定下来的。
戴帽子是无意之举,也是无心之过;扣帽子,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穿的卑劣行径。
职权滥用,公器私用。
住建局的陈站长、谭主任,抓油漆工的宁乡公安,你们懂法吗?
2
因为不服这个“行拘7日”的处罚,此后的两年时间里,周建湘和胡增为了维权打了5次官司。
2021年10月,他们将宁乡市公安局告上法庭。
一审,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宁乡市公安局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对周建湘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
随后,该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审法院确认宁乡市公安局行政处罚的行为违法,要求对周建湘和胡增两人的行政处罚撤销。
2022年7月1日,宁乡市公安局出具了《宁乡市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周建湘和胡增对此事仍然耿耿于怀,2022年8月5日,写了控告书去宁乡市公安局重新报案,“控告开发商虚假报案,陈某、谭某诬告我们的事实,请求警方作出处罚。”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