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法器人皮鼓,已停止制作70余年
一个16岁的少女被摆成一个虔诚礼佛的姿势,然后被死死的禁锢住,随后喇嘛以熟练的手法切开其头皮,然后将水银从头盖骨上的缝隙中慢慢灌入进去,水银会顺着人皮和血肉之间的缝隙遍布全身,流到每一个神经末梢。
在这个过程中女孩全程都是清醒的,她们会发出前所未有的惊恐尖叫,但喇嘛们早已见怪不怪。
当水银充满女孩皮肤下的每一处缝隙时,只要轻轻一拨,整张人皮就会被取下来,成为制作“人皮鼓”的主要原料。
旧时代的藏传佛教在做法事的时候需要藏传法器,为让自己的法器具备超度亡魂的力量,根据传统教义藏传法器大多以人皮和人骨制成。
但取自低贱农奴的人皮和人骨,太过常见,等级太低,只能当成祭祀时的普通耗材,是不配被制成法器的,因为很“污秽”。
高僧是不屑于用的,认为其不配自己身份。
高僧在祭祀活动中不缺可少的法器“人皮鼓”,需要以纯洁的、没有受过任何污染的16岁少女的人皮制成,传统藏传佛教认为这样的人皮鼓在敲击时可以沟通生死两界,从而助人超脱轮回。
为获得这样的人皮,喇嘛们会在贫寒卑微的农奴家庭对那些刚学会走路,还不会开口说话的女婴进行筛查,选出其中面容姣好、皮肤白皙的女孩带回寺庙。
随后被选中的女孩会经历第一道残忍的折磨,也就是扎耳断舌。
旧时代的藏传佛教认为这个世界是污秽不堪的,如果这些女孩听到了污秽的脏话或者说出了污秽的脏话,那灵魂就会变得污浊,从而导致其人皮失去法力。
正常生长的女孩无论如何看管都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所以必须把被选中的女孩割去舌头、扎聋耳朵,以确保其纯洁。
在这个过程中是不会上麻药的,刚学会走路的女孩无论怎么嘶吼尖叫都逃不过被扎耳断舌的结局,从此她们的世界会彻底沉寂,以此来确保她们的心灵和肉体会无限纯洁。
在随后的16年里这些女孩会被严格看管,不仅杜绝男女情爱,甚至日常饮食都要全部选自“纯洁”的食物,一点荤腥都不会沾,并日常在背部涂抹一种特制的药水,以让她们背部的皮肤更加的有弹性,确保被制成鼓后敲出的声音更加空灵。
根据教义,合格法器所使用的人皮应取自16岁以下无疾而终的少女。
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圈养,不仅可以确保这些少女一定纯洁,而且可以确保她们一定在最优的时间点上“无疾而终”。
在女孩完全清醒的状态下完整的剥下整张人皮,也只是为了这样获得的人皮质量更佳而已,而这样的“法器”还需要定期制作以备损耗。
1995年震撼全球的歌曲《阿姐鼓》是首张登上国际唱片舞台的华语专辑,在56个国家和地区同步发行,其创作原型就是西藏的人皮鼓。
一对双胞胎姐妹出生后,姐姐被喇嘛选中为人皮鼓的材料抱走了,妹妹自打记事起就每天问母亲姐姐去哪儿了,但母亲却只字不提。
苦寻姐姐的妹妹有一天遇上了一个老人,老人默念六字明咒,闭着眼说她确实有个姐姐,但已经被制作成了人皮鼓,现在她听到的若有若无的歌声,就是远处的喇嘛敲击用她姐姐所制成的人皮鼓发出来的。
为什么旧社会的西藏喇嘛敢用活人剥皮来制作法器?
因为按旧社会西藏的法律,这么做是合法的。
解放前西藏地方政府实行的法律是《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按血统贵贱和身份高低把人分为了三等九级。规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
其中藏王、大小活佛及贵族属“上等人”,商人、职员、牧主等属“中等人”,铁匠、屠夫和妇女等属“下等下级人”。
“上等上级人”的“命价”为“无价”,或“遗体与金等量”,“上等中级人”的“命价”为“三百至四百两”(黄金)。
而最低的“下等下级人”的铁匠、屠夫、妇女等,“命价”则仅为“草绳一根”。
根据《十三法典》第七条“杀人命价律”,杀妇女一名需赔命价草绳一根。
而根据《十六法典》,三大领主统治农奴是神的旨意,农奴受苦是命中注定,不能反抗,如果反抗就要被处以挖眼、抽筋、割舌、剁手直至溺死、屠杀等极其野蛮、残暴的刑罚。
而喇嘛制作人皮鼓是为了祭祀所用,是为了侍奉神明,女孩被选中是其无上的荣耀,敢反抗本就应被依法处死,更别提其本身命价也就只值一根草绳。
旧社会整个西藏的贵族阶级人口约5%,但占有约100%的土地,在三大领主之下,仅大贵族的数量就接近200个。
在这些大贵族家里上世纪20年代就用上了抽水马桶,清朝时期就能背LV戴劳力士,听着留声机唱片喝咖啡,很难想象这是交通极其不便利的西藏。
除地租和人头税外,贵族和寺庙还向农奴放高利贷,解放前仅拉萨三大寺一年放出的高利贷金额折合为银元约有1743万多,年利率为100%~150%。
除此之外寺庙还向农奴征收非借不可的空头债,空头债的意思就是寺庙甚至不需要对外借钱,管事只需向农奴通知他欠了寺庙多少债,农奴就得每年按数向寺庙缴纳利息。
因此旧西藏的高级僧侣和贵族可以过上极其奢靡的生活,但农奴的命价仅一根草绳。
做法事除人皮外,还需要湿肠,取自活人的湿肠。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
1956年,《西藏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65位农奴联名写的信。
1959年3月,西藏贵族联手发动叛乱,随后被迅速平定。
1959年9月,西藏自治区通过了《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决定》。
西藏农奴们焚烧掉自己的卖身契和债约后,欢呼雷动。
随后,西藏农奴们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证。
这一事件被称之为百万农奴大解放。
1959年同年,旧西藏自古以来便执行的律条《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被彻底废除,改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从这一天开始西藏彻底变了天,再也回不去旧时代了。
叛逃出国的西藏贵族们要求的就是恢复旧时代西藏的秩序,但当所有土地被分给农奴后,他们就再也回不来了,因为没有农奴会愿意交出自己手中的土地,同时重新过上那种可以被随时剥皮的恐怖生活,即便有宗教加持也不行,这就是土地革命的威力。
没有土地革命,西藏旧贵族的反攻倒算还是有一线希望成功的。
但有了土地革命后,西藏旧贵族的反攻倒算连一丝成功的可能性都没有,因为他们踏入西藏后第一个反对他们的就是当年的农奴,他们财富和幸福生活的曾经来源。
但整个西藏95%的人口都是农奴,贵族只有5%,能够随意活剥人皮的特权阶层更是1%都不到。
只要95%的人不愿意自己被制成人皮鼓,那这些贵族们就回不来。
已经70年了,整个西藏再也没有一个女孩子被喇嘛制成了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