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平邦:“抄袭的于正”是怎样炼成的
(这是应《文学报》之约写于半个月前的一篇评论,今天法院已一审裁决于正等5被告赔偿琼瑶500万,将此文发出于博客上,还算不晚。)
台湾著名剧作家琼瑶女士越过台湾海峡,先期于2014年4月15日在其个人微博客上发表了给内地影视产业最高主管机构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举报内地编剧于正出品的《宫锁连城》有多处剧情抄袭自己的《梅花烙》,显然琼瑶的“举报”是有备而来,她已收积到相当多证据,在公开信中恳请广电总局能及时停播《宫锁连城》,然而,虽然琼瑶的公开举报在媒体上造成的影响很大,却没有得到广电总局的公开正式回应,而被举报的剧集仍于2014年4月如期播毕。
12月5日,顺沿于此事,琼瑶状告于正侵犯其个人知识产权案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
关于此案,或者因之前业已在行业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北京三院采取了公开审理且和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此案的审理过程也成为当天中国互联网上关注热度最高的事件之一。
此案自从由北京三中院公开审理后,再一次引起反响,而最大的反响还是来自于130多名内地职业编剧--且许多是著名的编剧,先后分两次以“实名联署”的方式公开支持琼瑶这种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行为,虽然此案只经过了一次公开审理,离最后宣判仍有时日,而且,以琼瑶凭抄袭理由向于正追诉2000万人民币的赔偿额度看,即使最后法院判定琼瑶胜诉,想必赔偿额度也达不到如此之巨,但正因为有了这130多位内地职业编剧的联名支持,琼瑶和于正在舆论声势上已高下立判,我们只要透过这高下立判且更具专业性的舆论声势,也可以对于正的《宫锁连城》是否真的抄袭了琼瑶的《梅花烙》,以及抄袭的程度如何,都会有一个最基本的靠谱判断。
但民间声音之鼎沸,和公堂法锤之沉重,仍然不能弥补事关本案的其他重要责任方之责任缺位,这也令我们对这宗影响重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会有更多的思考。
比如,《宫锁连城》4月8日于湖南卫视正式播出,1周后琼瑶才利用自媒体平台公开举报于正抄袭,我想这样的时间节点,正好证明琼瑶没有依据道听途说或非播出版本为自己鸣不平,而是以该剧在湖南卫视的正式播出版本为证据;同时,以琼瑶、于正二人在当下中国影视行业的影响,以及自媒体在当下中国话语场中的影响,琼瑶的公开信也不可能在发出1周甚至是两周的时间里仍不能到达广电总局主管领导的案头,但最后的结果是,鲜见在知识产权上具有如此巨大争议的《宫锁连城》仍然如常播出,而且在2014年8月还进行了一轮海外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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