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仰:从“安徽六安教师维权”说尊重教育的落实

2018-05-31 4693 0
作者: 刘仰 来源: 作者博客

  这几日,安徽六安部分学校40多名教师集体讨薪事件引发关注。网络舆论目前主要是针对当地公安执法机关在劝阻教师时的做法,对于当地有关部门是否拖欠教师工资,拖欠多少、多久?目前还没有官方回应。我想,这一事件一定事出有因。安徽此前也有类似事件,因此,这次不太会是教师们的无理取闹。对此,我们可以等候安徽有关政府部门的正式回应。

  注:本文写完还未发出时,看到了六安市的有关通报,主要内容是,教师要求的是与公务员一样的“一次性奖励”,并称当地中小学教师的工资足额发放,“没有拖欠教师工资”。另外,该通报还承认部分民警执法时简单粗暴,“对此,六安市人民政府表示诚恳道歉”。这一通报的内容是否属实,后续将如何处理,我们还可以持续关注。

  (文章继续)

  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当时就想写篇文章议论一下。但觉得不急,就放下了。如今,《意见》颁布还不到半年,发生教师集体讨薪事件,说明国家最高领导层对此问题的认识是有预见性的,也说明某些地方政府在尊重教育、尊重教师方面,从主观到客观都存在亟需改进、提高的地方。由此也更显得《意见》的重要性。

  但是,1月份《意见》颁布时,有多少媒体报道过?有多少舆论讨论过?非得等到事件出现,才会引起注意?再说,搜了一下目前对此事件的主流媒体的评论,几乎也没有提到这个很重要的《意见》。真是印验了一句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意见》第一句话就是“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第一部分第三条“基本原则”中,提到“强化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此原则,按“再穷不能穷教育”的通俗说法,地方政府即便再有困难,也不该拖欠教师工资,哪怕书记、县长的工资暂时停发,也应该优先保障、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对此,《意见》说的很清楚。

  不仅如此,在“深化改革”内容中,《意见》指出:“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而我们目前看到的是,包括安徽在内的一些地方,教师们所要求的只是与公务员同等待遇。我认为,教师应该比公务员的待遇更高,否则,尊重教育、尊重教师很容易成为一句空话。“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也是在说要让更多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为达此目的,提高教师待遇,是最实际的。只要将教师待遇提高到公务员待遇之上,何愁没有吸引力?事实上,《意见》已经明确指出,要使教师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我认为“高于”应该首选。优秀教师的工资收入高于书记、县长才好,才能真正显出教师地位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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