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论“浙江联合政府”
浙江致力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此类活动有一系列的内容,其中有一条正在宣传的经验:建立邀请民营企业家列席各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制度,各级政府在编制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划中须充分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
看了几遍,没看懂。
这是要搞“联合政府”吗?
各级党委开会,各级政府开会,挑重要的,要请民营企业家列席,不是偶尔搞那么一次两次,不是什么经常性征求意见,而是要建立一个制度一一民营企业家列席党委重要会议、民营企业家列席各级政府重要会议制度。
这是什么意思呢?
党的会议,各级党委的重要的会议,民营企业家来列席,这还是党的会议吗?这不成了党与民营企业家联席会议了吗?民营企业家没有党委会成员资格,各级党委的重要会议,挑重要的,他来列席。
政府的会议,各级政府的重要的会议,请民营企业家来列席,这还是政府的会议吗?这不成了政府与民营企业家联席会议了吗?民营企业家没有政府组成人员的资格,各级政府的重要会议,挑重要的,他也来列席。
这还是民营企业家代表,像不像是钦差大臣呢?
浙江要求,各级政府,在编制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划中须充分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民营企业如果不同意,那这个政策规划还搞不搞呢?征求民营企业意见,还是政策出台须与民营企业家代表会商?
重视发展民营企业,我们一点儿意见都没有,但是民营企业再受重视,也不能享有“法外特权”,凭什么各级党委各级政府的重要会议,要请民营企业家来列席,列席的身份是甚哩?民营企业家列席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的重要会议,与法无据啊。
党委的会议另说,就拿民营企业家列席各级政府的重要的会议来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请注意,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是宪法性法律,带有宪法内容,经国家立法机关依法赋予其法律效力或重新进行法律解释的政治性文件,其中第四章第55条明确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浙江地方有没有权力改变这一法律规定?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不敢妄加断言,只是有此疑虑,就此求教方家。
人民政府是什么地方?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也。